诱导消费及课程不符承诺,要求退款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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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小红书上偶然看到山东宏毅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放的平面设计高阶班的广告,一边学习一边可以接设计订单,诱导本人报名4800元的平面设计课程 并合律师在未提及课程如不满意可以退费但需要支付违约金、服务费,诱导本人办理12期分期支付学费,每月支付350元,合同于24年2月27日签订。在本人已无力继续支付后期费用时,我发现该机构的课程与网络上的课程内容高度相符,四月份想该客服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机构重复告知本人合同超过七天不能解约,其需支付的违约金以占比课程总价三分之二,无奈之下,一直拖到现在。今年7月16号该机构打电话给我让我缴纳,剩余学费,由于该机构存在过错,最后商量结果是我转200元给当时加我胡金牌咨询张经理,给我解除合同,结束此事,7月28号张经理微信告诉我说当时的200是延期费用,该机构存在严重诈*行为。 对方机构存在欺*、诱导消费的行为。对方机构公司存在实际教学与宣传情况不相符,课程内容与网络教学视频高度相符,课程安排不合理,价实不符,且相关培训教育人员没有教师资质的问题,无法提供其承诺的教育培训服务,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基于此,本人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款款项共计1150。 另外,于对方机构的教学资质、教师资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确无办学资质应予退还全部款项1150元并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