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明英才注销后未履约并失联
网友保保_Lfa63q2i
审核中
2025年1月15日,我通过微信与北京博明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明英才”)达成服务协议,约定由“博明英才”为我提供中级职称证书报考服务,总计支付费用2500元整。然而,截止2025年8月6日,“博明英才”仍未按照约定为我办理相关证书,且一直联系不上。经我查询,发现“博明英才”北京博明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注销。尽管如此,“博明英才”扔通过企业微信对外招生并保持与我的沟通,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我认为“博明英才”在明知公司已注销的情况下,扔继续收取费用且未履行合同义务,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我有权要求“博明英才”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同时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尽快彻查此公司,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