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忆源教育诱导消费与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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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13日被四川新忆源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了100元的配音的课,结果后面 被告知金额高达5880元,该皮包公司诱导我签下霸王条款合同:1格式合同,该合同上有“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退课需求”2虚假宣传,该机构宣传与实际不相符,都是网上课可以搜到的理论知识3构成欺诈,通过交易广告(快手)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4诱导学生进行分期付款 ,在签订时并未告诉我有第三方签约,诱导我签订合同5第十二条不属于咨询服务合同内容 ,不合规范。都是霸王条约,合同利益偏向对方,对我本人造成不利,且对方并未提供自己的相关信息和未披露实践授课方是四川新忆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该机构诱导消费且诱导分期贷款,是在快手上看到的一个兼职,且我问过需不需要花钱,他说不用才加的,后来让看一个直播,直播最后说现在报名课程优惠只需100元就可以学校配音知识,该机构承诺毫无还款压力,无需自己的钱,可以利用所教的课程内容边兼职边还款并且发了大量的接单打款截图,宣传时说可以通过读故事一些简单的事过得钱,但与实际不符,用低价吸引消费,后面让付高额的学费,且是报名之后的事,报名前并不知情,与介绍完全不同,网上投诉曝光太多,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且刚毕业生活费依靠父母,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我与该机构表示想要退,该公司却洗脑想让我继续课程不解除分期付款。合同为形式条款霸王条款,不具备法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该公司存在商业混淆行为,该合同无效,我要求取消分期,解除合同,退款我已支付的100元费用之后再交了9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