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诱导分期付款,霸王条款套路贷
网友保保_836a3f90
本人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互联网了解到了湖南孟丘科技有限公司,该机构工作人员以先学后付分期入学可以做韩语老师兼职并一直让我去韩语无忧班,因为学费更高,学习后可接单变现的方式诱导我添加微信向我发送付款链接在微信支付报名100元预定定金,这是一个科技有限公司,也只有教育咨询的资质,是没有教培资质的,也就是给您提供不了教培服务的,这种给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属于超范围经营的。再一个就是合同里面也有很严重的霸王条款,基本上都是限制于我这边的,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合规的,合同的签署是应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关键的就是,对方存在套路贷的行为,所谓的先学后付这都是忽悠不懂的消费者的,这个是套路贷,也就是以我的名义贷款,钱都没有经过 我的手,直接进入到对方机构的,现在是需要我来背负还款的压力。 我现在想和他们解除分期,他们有存在诱导消费者。在签署前与签署过程中,并未明确告知先学后付实际为分期贷款,签署后发现菘果科技小程序办理了分期付款,且不断的展示其他学员收入案例,报名后经了解发现该机构口碑极差,机构违规经营,不具有授课资质,虚假宣传,诱导付款,承诺的边学边兼职还分期也没有提供兼职,对本人没有实质性帮助 ,因此本人要求机构解除分期付款。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该机构未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因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以授课可赚取佣金为手段实施欺诈行为在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诉求是解除分期付款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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