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奎文长安医院涉嫌医疗欺诈、过度医疗及诱导消费的投诉与全额退款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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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本人因小便不适等症状,于2025年6月通过百度网络搜索联系到该院。 初次就诊 (2025年6月23日): 到院后进行抽血化验,医生随即声称病情“很严重”,并立即推荐了单次近2000元的高价“仪器治疗”。在医生的催促和对病情的恐惧下,我接受了两次治疗,但症状无任何改善。 治疗升级与费用攀升 (6月25日至7月5日): 当我质疑疗效并表示不想继续时,医生非但没有合理解释,反而以“情况特殊,需要长时间治疗”为由,继续施加治疗。在后续11天内,治疗费用迅速攀升至2.2万元。当我再次提出终止治疗时,医生又称此前的仪器“效果不好”,诱导我更换为单次1万元的“更好”的仪器,并要求进行3天治疗。至 2025年7月5日,本人在该院总计消费已达近5万1千元。 2025年8月30日,由于病情依旧且疑虑重重,我前往济南齐鲁医院泌尿科寻求专家诊治。经权威专家检查,诊断结果为 身体健康,并无长安医院所述的严重问题。济南三甲医院的专家明确告知,我此前的经历是典型的虚假宣传和过度医疗。 涉嫌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 通过线上低价噱头引诱患者到院,实际诊疗费用却高得离谱,且收费项目(如“治疗费”、“中成药”)名称模糊,定价不透明,涉嫌违反《价格法》。 涉嫌夸大病情,制造医疗恐慌: 在没有明确诊断依据的情况下,故意使用“很严重”等危言耸听的词汇,夸大病情后果,造成患者心理恐慌,从而使其被动接受不必要的昂贵治疗,涉嫌违反《执业医师法》中对医师的基本准则要求。 涉嫌过度医疗与无效治疗: 在本人症状轻微且经三甲医院证实并无大碍的情况下,该院进行了长达近半个月、总价高达5万1千元的所谓“治疗”。特别是后续推荐的万元治疗方案,是在前期治疗无效基础上的恶意加码。这完全不符合诊疗常规,纯属以盈利为目的的过度医疗。 涉嫌诱导消费,侵犯患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在整个过程中,医生从未明确告知总疗程、总费用及各治疗方案的必要性和风险,而是通过“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层层加码,不断诱导我消费,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同意权和自主选择权。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潍坊奎文长安医院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严重的医疗欺诈和消费欺诈。本人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要求该院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全部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1千元整。 本人保留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