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面部毁容理赔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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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于2025年8月17日08:40骑电动车上班与一辆拉载钢板且超长的黄牌大货车相撞。 人脸撞在超长钢板处,随后120紧急送往当地中医院住院治疗:1、头部多处皮肤裂伤:2、颌面部软组织损伤;3、鼻骨骨折:4、左眼眶眶壁挫伤。 事后第二天当地交警大队对双方判出大货车方主责,我方次责。 8月26日脸部伤口拆线后我方来到四川省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三甲)皮肤科。医生建议我方接受燃料激光和点阵激光治疗,治疗周期较长(6~12月)且预估治疗费用大概在50000元~100000元。随后中华保险公司人伤审核员王定财给出赔偿方案2000元。 沟通后我方表示不接受,我方对此赔偿存在极大异议,认为该保险公司对此存在霸王赔付条例且不具有人道主义沟通效应。 对此我方要求中国保险公司对于后期脸部毁容修复进行一定的治疗赔偿,或者我方接受正常正规治疗,费用由保险方垫付。( 车祸导致面部毁容,预防瘢痕增生、是促进功能恢复的必要治疗,而非单纯美容) 现目前中华保险不接受任何意见,扬言不同意打官司且有意让我方联系大货车车主方从而拖延时间规避责任。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公司)报案号:R250817C0000001000059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