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百顺宝-百顺花诈*

网友保保_cO7MMH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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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4年12月14日在哈啰臻有钱的百顺宝借贷20000元,期是12个月,2025年1月14日首次还款,扣款方还款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每月还款2009.14元,其中本金1662.27元,利息59.06元利息每月不等,可是还有担保费每月固定收取287.81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平台经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最高法(2020)27号批复小额贷,融资担保等7类金融组织不准通过强制搭售贷款服务,担保服务等,变相收取利息,变相提高利率标准,利用中介形式避利率限制,逃避金融监管行为,协商无结果,变相收取高利息贷款,属于诈*行为,希望退还我所还贷中高额担保费,关闭后续担保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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