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晨色和风文化涉嫌欺诈,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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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6月19日与青岛晨色和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期刊咨询服务协议进行论文发表,共支付对方人民币4400元(收款户名:青岛晨色和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人为该公司员工李编辑。2025年10月29日,与李编辑通过@晨色和风文化传媒 企业微信联系,发现此人已离职,企业微信失效,青岛晨色和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法联系。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网络诈*,本人要求该公司进行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