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蜜蜜信息婚恋服务虚假宣传且退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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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田蜜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和路25号荣耀国际金融中心2803室 法定代表人:许如荟 联系电话:40****3185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5年3月30日签订了《会员服务合同》并在4月27加了《补充协议》,约定由被提供婚姻介绍服务,情感咨询服务,支付总服务费11800元。收费是从6800元标准收费开始,然后她们虚假宣传夸大,说她们公司大把女孩子不缺资源并且会给我提供最好的服务我的条件和填写的会员信息择偶标准完全可以到结婚都是没问题的,我就加到8800元,并在4月27日又加了3000元现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全部费用。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仅接受了被告提供的两次服务。因对服务质量严重不满,田蜜蜜公司的服务存在着严重的瑕疵,敷衍了事,诱导好评,完全压根没有达到合同目的,真诚,专业的婚恋服务,什么扩大择偶范围什么都是假的,*人过去完成任务*钱才是真的,这是他们的根本违约原因,去了什么服务也没有,等半天就叫个人过来在房间聊下天,一会红娘老师就过来催时间到了,全程红娘老师没有在房间提供过任何服务,到结束两次我没有离开过房间,房间有监控视频这个问题我向公司的服务监督人员讲过无数次!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费用的要求。 他们虽同意退款,但单方提出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5900元及违约金2360元,仅同意退还4000元。并且还必须签协议,不签协议永不退款,原告认为该方案极不合理: 合同并未明确约定总服务次数,被告将总费用11800元简单等同于两次服务并扣除一半费用,缺乏合同依据,计算方式显失公*。 合同约定的20%违约金(2360元)过分高,实际已是40%了,因原告提前解约可能给被告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她们服务质量非常差,故我有权解除合同退款,我不接受合同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你们单方面制定的合同对服务阶段完成比例这个概念完全没有定义,服务内容描述模糊,合同也没有写约定质量的,我从第一天来门店是先写了会员资料,择偶标准再经你们公司约定服务质量和承诺我才交了钱最后才签合同的哈!你们这些合同都是格式条款属于霸王条款的,只对你们公司有利,对我是完全不公*的! 你们这些格式条款,很多约定不明,那我们就按合同服务期限120天完成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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