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 别再傻傻分不清  

徐先生于2014年10月份在上海弘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悦达起亚4S店)预订一辆K3汽车,预交订金3000元。后来徐先生想取消买车计划,却被告知订金无法退还。“合同条款里写明如果贷款不通过,订金会全额退还。”东风悦达起亚4S店则表示是徐先生单方面违约,订金可以转给他人充当提车款,但无法退还。

跟徐先生有类似经历的刘小姐也向消费保反映,她在广东粤宝汽车消售服务有限公司预订了一辆宝马320,付了10000元购车订金,后因不合适不想购买了,便要求退回订金,但却遭到粤宝公司拒绝。

对于“定金”和“订金”,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杨河律师解释称,“‘订’有预定的意思,‘定’有违约罚款的意思,两者的意义性质非常不一样。正常情况下,如果取消购车,‘定金’不予返还;如果没有其它情况的约定下,‘订金’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同时‘定金双罚’原则一般存在于卖买合同里,适用于买房买车等这些方面。即买方交纳定金后,卖方反悔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反悔则定金不退。”

针对徐先生和刘小姐的情况,杨律师表示,如果合同里有“不退订金”这一条款,那消费者无法要求对方返还订金;反之,如果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不退订金”,那消费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订金。在消费者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返还订金。

至于合同中“不退订金”这一条款是否合理,杨律师则表示说:“如果明确约定消费者违约将不退订金,那这种约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订金的话,那这种约定是不太合理的。合同应该是平等协商的,在不合理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提出修改条款的权利。”

在此,消费保也提醒广大的消费者,订车时务必分清“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相差千里。另外,签合同协议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必要时可与对方协商修改,时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保,一款免费高效处理投诉的APP!

评论 0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