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想借3000元,最后却赔掉上海一套房?
大家可能会大吃一惊!
还有这种操作?!
不但有,而且就在我们身边!
消费保小编带你还原事件全过程!
【事件回顾】
被害人:杭某。
被告人:傅某、瞿某、马某等人。
缘由:原本只想借3000元,后被诱骗借款4万元。
杭某原本只想借3000元,但瞿某却“空放”16万元高利贷给杭某,杭某当场取现12万元还给瞿某,余下3.5万元交给傅某等人作为中介费,算下来杭某实际只借了5000元。
然而7个月后,瞿某等人以本金16万元“利滚利”达90万元为由向杭某索要欠款。转而又以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的方式,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并带杭某至本市某房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60万元的价格将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马某。
在此期间,瞿某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周转,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瞿某。
瞿某在杭某收到房款后,让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给他,由此让杭还清欠款。后该房产被马某以182.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杨某,杨某付清全款。
8月28日,上海市宝山、静安、奉贤法院分别对四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4万至34万元不等的罚金及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看了以上案例,大家可能还是会一脸懵逼,为什么实际只拿到5000元,却要“空放”16万元,为什么轻易的将房产过户给别人?其实,骗子是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和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诱骗其签订“阴阳借条”,因借条金额远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超出部分以保证金、手续费为由抽走,被害人却只拿到实际借款金额。期间,制造出虚假的银行流水凭证,部分受害人还签订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公证。
什么是“套路贷”?
所谓的套路贷,就是一些违法犯罪团伙利用部分人需要资金又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的急切心理,打着小额借贷公司的幌子,钻法律空子,通过翻倍催讨债务,将原本少量的债务通过反复平帐等手段,最终变成巨额债务。而套路贷借款方并没打算让借款人还钱,借钱不过是其侵吞房产的借口。
结合上海警方给出的“套路贷”的五大作案特征,你会发现其中的套路之深,让人不得不一步步踏进陷阱。
借钱时笑里藏刀,讨虚高债额时跟催命符一般,“套路贷”的层层套路让不少老司机都翻了车。遇到这样的情况您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
【消费保温馨提醒】
消费保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远离“套路贷”要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借款时,从银行或其他正规网贷渠道进行;
2.在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时,不要随便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
3.借贷公司还会以低利率吸引客户,但是用户贷款成功的利率远远比他们所说的要高,因为借贷公司事先不会告知客户有管理费或者保险费,客户往往是在贷款后才发现;
4.发现自己身陷“套路贷”中的民事虚假诉讼后,收集相关证据后可向检察机关进行控告申诉。
消费保,免费处理消费投诉的公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