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5月跟深圳长城宽带购买了宽带服务,并支付200元押金,向其租了一个光猫,根据协议,在我不需要光猫的时候,可以将其退回给长城宽带,检查完好后,将退回我押金200元。我于2023年10月11日,将光猫退回给长城宽带深圳平湖营业厅,相关人员检查光猫完好并收回后,出具了个人业务申请单给我(见黄色附件),申请单上注明此事并记录了我的银行卡号,写明将退200押金给我。但是半年过去了,长城宽带公司一直不退押金给我。我电话催促过多次,客服先是说没有我的退光猫申请记录,然后后面又说找到了我的记录,给我催促一下。但是整整半年了,他们也不退押金给我,光猫我确实已经退回去半年了。我认为他们这是严重的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请有关部门领导可以尽快查明此事,严惩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并责令他们退回押金给我。如需要补充,请随时与我联系。十分感谢。闫女士198****8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