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霸王条款”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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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网演唱会门票退款纠纷
本人于2024年5.21日晚七点在大麦上买了林俊杰JJ20贵阳6.15的演唱会门票,但是我因为行程冲突无法观看,大麦不允许我24h内退款,我认为大麦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我认为完全有理由24h小时内退款,完全不影响它的第二次售卖。 其次,在买票之前,主办方以及该平台都未说明二开的演唱会门票规则退票机制,等我付完款之后才能看到退票退款的规则,我认为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了我的权益,更是完全的欺诈消费者。比如:他公告上写的预售时间是4.1 根本没有5.21的,凭什么将一开的门票规则硬搬到我们5.21的消费者身上。公告完全没有写二开的任何规则!此次的贵州站也没有像苏州站一样在买票前就明确相应规则。难道我们消费者就应该为主办方的错误买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诉求内容退赔费用 综上所诉,我希望能够全额退款2360元人民币,还请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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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网二次开票退票规则不合理
本人2024年5月21日晚20点于大麦网购买林俊杰JJ20世界巡回演唱会-贵阳站6月16日演出票2张(单张价格1380,共计金额2760元),由于与朋友抢票重复需立即退票处理,且此次商品属于尚未出票的电子票,不会影响二次销售,购买票时不知情是二次开票(故当前退票规则时段属于首次开票第三阶段,需退50%手续费),但公告中也并未表示二次开票及退票规则沿用首次开票及退票规则,且此次贵阳站二次开票并未像同年苏州站、哈尔滨站二次开票一样对大众发布相关公告,故此次退票机制十分不合理,完全属于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全款退票。同时,按照当平台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规定无效的原则,应当予以全额退款,但网站却以在首次开票时期并不清晰的公示说明为由拒绝全款退票,要收取50%退票手续费,侵犯消费者权益,严重危害到消费者利益。在此,提出以下诉求:首次开票规则并不适用于第二次开票,且二次开票并未向中共发布公告,因此请求大麦网平台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2760元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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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网演唱会退票规则不合理
本人2024年5月21日晚20点于大麦网购买林俊杰JJ20世界巡回演唱会-贵阳站演出票2张,由于观演人信息有误,确实需要立即退票,且此次商品属于尚未出票电子票,不会影响二次销售,购买票时不知情是二次开票(故当前退票规则时段属于首次开票第三阶段,需退50%手续费),但公告中也并未表示二次开票及退票规则沿用首次开票及退票规则,且此次贵阳站二次开票并未像同年苏州站、哈尔滨站二次开票一样对大众发布相关公告。故此次退票机制十分不合理,完全属于霸王条款,严重危害到消费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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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网演唱会门票退款纠纷
本人于2024年5.21日晚七点在大麦上买了林俊杰JJ20贵阳6.15的演唱会门票,但是我因为行程冲突无法观看,大麦不允许我24h内退款,我认为大麦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我认为完全有理由24h小时内退款,完全不影响它的第二次售卖。 其次,在买票之前,主办方以及该平台都未说明二开的演唱会门票规则退票机制,等我付完款之后才能看到退票退款的规则,我认为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了我的权益,更是完全的欺诈消费者。比如:他公告上写的预售时间是4.1 根本没有5.21的,凭什么将一开的门票规则硬搬到我们5.21的消费者身上。公告完全没有写二开的任何规则!此次的贵州站也没有像苏州站一样在买票前就明确相应规则。难道我们消费者就应该为主办方的错误买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诉求内容退赔费用 本人于2024年5.21日晚七点在大麦上买了林俊杰JJ20贵阳6.16的演唱会门票,但是我因为行程冲突无法观看,大麦不允许我24h内退款,我认为大麦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我认为完全有理由24h小时内退款,完全不影响它的第二次售卖。 其次,在买票之前,主办方以及该平台都未说明二开的演唱会门票规则退票机制,等我付完款之后才能看到退票退款的规则,我认为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了我的权益,更是完全的欺诈消费者。比如:他公告上写的预售时间是4.1 根本没有5.21的,凭什么将一开的门票规则硬搬到我们5.21的消费者身上。公告完全没有写二开的任何规则!此次的贵州站也没有像苏州站一样在买票前就明确相应规则。难道我们消费者就应该为主办方的错误买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 以及根据文旅市场发〔2023〕96号规定退票方面,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综上所诉,我希望能够全额退款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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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网演唱会退票规则不合理
本人2024年5月21日晚20点于大麦购买林俊杰JJ20世界巡回演唱会-贵阳站 6月15日演出票1张,由于观演时间冲突,无法成行确实需要立即退票,且此次商品属于尚未出票的电子票,不会影响二次销售,购买票时不知情是二次开票(故当前退票规则时段属于首次开票第三阶段,需退50%手续费),但公告中也并未表示二次开票及退票规则沿用首次开票及退票规则,且此次贵阳站二次开票并未像同年苏州站、哈尔滨站二次开票一样对大众发布相关公告。故此次退票机制十分不合理,完全属于霸王条款,严重危害到消费者利益!请猫眼平台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1580元票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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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网演唱会门票退款纠纷
在3月21号中午12:00抢了两张,张杰上海演唱会门票一张李子涵一张程子阳,由于我本人的李子涵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演唱会3月21号当天就立马跟客服申请退款,客服刚开始一直不同意,说他们家没有退款这个说法,这不是霸王条款吗?之后我又联系官方,我说身体原因刚开始要收我20%的手续费那就是100块钱,可我是因为身体原因是不可抗因素,他们的网页明确表明因为不可抗因素可以全额退款,之后,他们又让我出示证明,首先出示身体生病证明这是我的隐私,这已经侵犯到我的隐私问题了,但我积极配合出示了我的相关证明以及付款记录,之后客服便说会有专员给我处理,我连续申请了好几次,只收到了一次说不可以退款的信息。之后在3月22号我又电话联系了大麦的客服,客服明确跟我表示因为快开场了,所以不能退款让我赶到现场,如果赶不到,那这个钱,他也不会退,因为要开场了。可是我在21号就提出了并且出示了所有证明,但大麦人员一直拖延。甚至在开场前两个小时说会打我电话联系我,但到如今3月24号我没有收到一条大麦App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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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网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2024年5月22日晚上八点抢到林俊杰贵阳演唱会门票,内场1380 但是付款以后发现买的是周日不是周六发现后立马退款,如果退款不影响销售,但是平台确还要扣除百分之五十的手续费。实在为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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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演唱会票务退票规则不合理
本人于2024年5月21日晚20点于猫眼购买林俊杰JJ20世界巡回演唱会-贵阳站演出票 1张,由于观演时间有误,冲突(我预选的是星期天,后来进去支付了以后才看到是星期六)确实需要立即退票,但是主办方要求扣50%,我不能接受。且此次商品属于尚未出票电子票,不会影响二次销售,购买票时不知情二次开票退票规则,公告中也并未表示二次开票及退票规则沿用首次开票及退票规则,且此次贵阳站二次开票并未像同年苏州站、哈尔滨站二次开票一样对大众发布相关公告。 故此次退票机制十分不合理,完全属于霸王条款,严重危害到消费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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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猪平台给航司错误手机号导致乘客无法登机
在飞猪平台购买机票,由于给了错误的手机号导致祥鹏航司联系不上我,导致我以为航班延误了,11:05延误到11:24,提前关闭舱门的话就是11:09,还有很多时间,同时飞猪平台人员表示不给航司正确手机号是理所应当的,是正常的 让航司联系不到乘客告知最新航班信息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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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门票退款手续费过高
我于2024年5月21日晚八点在大麦网抢了林俊杰6月15日贵阳演唱会的两张票,后因与友人商量后时间不合适,在五分钟内立刻退款,承办方居然设置了高达50%手续费,此次退款并不会影响他们进行二次销售,且我是快速退款,居然要收取一千多的手续费,按规定,演出门票属于7天无理由退换商品,演出门票属于特殊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申明等方式做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益、减轻或者免除声明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我要求吾爱稻草(厦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额退款,共2760元。请工作人员加急处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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