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人突发不可抗力因素 身体生病发烧 无法按时达到香港酒店入住 申请退款 平台一直冷处理 用一句“不退不改”来搪塞消费者!一千多块钱的费用 私扣五百块钱 退五百块钱给我本人不接受该处理结果 。要求全额退款!!而且商家使用霸王条款“不退不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即 同程该平台推行的不退不改原则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是无效的!要求调查该平台!!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我希望平台尽快协助全额退款,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
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