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4月21号00:17和00:18在支付宝(交易猫商户)购买了两次苹果500币,共计被骗980元,由于是被诱导下单,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1.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我的诉求是要求 退款处理! 希望能尽快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