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24年5月17日,在猫眼帮朋友购买了哈尔滨林俊杰演唱会的门票,订单号为25****44999,再买票后我发现当天需要答辩故不能去,要求退票,但是需要扣除我30%的手续费,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
根据《民法典》这是不合理地免除减轻一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因此,我拒绝协商。
高额的手续费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希望尽早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