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猫眼霸王条款”相关投诉
处理中
投诉猫眼霸王条款
在这个平台上一起买了3张电影票,由于一个人去不了了只需要退一张电影票,但是平台要求必须把三张都退了,且扣除了手续费15元。
处理中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款问题
我在5月4号的凌晨购买了张学友的5月4号厦门站的演唱会,两张门票,因为同行的伙伴生病,无法前往,我要求退票,但猫眼的客服答复不能退票。 目前猫眼的平台上也未显示出票的座位,却告知我不能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我已经确认无法前往,要求立即退票!
处理中
猫眼电影票购买退款问题
我于2024年5月3日在美团上购买3张电影票,但是我买错了时间,买完之后根本不知道自己买错了,晚上过了整场电影,才得知这个消息,在我想退款或者改签时,去问美团人工客服,她是说这个场次不让退款也不让改签。可是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第4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因此,商家在电影票 APP 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限是涉及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和购买其他商品不一样,只要消费者还没有入场看电影,就说明还没有享受到电影院提供的服务,所以要求退票并不是无理要求。而且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和购买其他商品不一样,只要消费者还没有入场看电影,就说明还没有享受到电影院提供的服务,那为什么不可以退款。 诉求:要求退款或者改签到5.4晚上
处理中
猫眼平台拒绝退票引发投诉
我于 2024.5.3 晚九点在猫眼平台购买两张参观票,在九点五分左右朋友也说买了两张同日期的票,导致票买重复了,然后在平台申请退款,客服说不接受退款,消极处理。 作为一个购票平台,应该是给用户提供方便,但是此种不支持退款的霸王条款,完全没有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你如果真的强制不予退款,在下单前应该明确弹窗提示,像这种稀里糊涂买完才不能退款的霸王条款,不就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吗? 二 国家有明文规定像电影票,参观票等必须要支持退款,像这种不支持退款的平台已经触犯法律,却还敢明目张胆的大放厥词,强买强卖,像这种逍遥法外的行为应该严厉打击,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三 我的诉求是把我的订单退掉,同时希望相关负责人说明为何不支持退票。我这票退了还能给其他真正需要的人买,平台这种行为到底是主办方规定,还是猫眼平台本身规定。希望有个明确说法。
处理中
猫眼音乐节取消退票问题
5月1号号凌晨四点半官方发微博说由于天气原因音乐节取消,我在福州,音乐节演出地点在厦门,原本计划自驾去的,看到取消通知,官网也说3号开始可以退票,我和我的朋友就决定不去了,然后当天十点半又发短信说可以举行,但是十二点就开始入场了,福州开车去厦门三个小时,根本来不及。现在就不给退票,霸王条款啊!给我退票!
处理中
猫眼演出平台高额退票手续费投诉
本人于2024.3.23在猫眼演出平台购买的周杰伦“嘉年华”福州站演出门票,平台及其主办方收取高额退票手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要求平台方及主办方全额退款
已退款
猫眼电影平台退票问题
我于2024年5月1日 20:51分在美元猫眼平台购买电影票《间谍过家家 代号:白》,出现了退款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我的诉求是退反我的电影票费用。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视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因此,商家在电影票app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益是涉嫌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和购买其他的商品不一样,只要消费者还没有入场看电影,就说明还没有享受到电影院提供的服务,所以要求退票并不是无理要求。 我并没有去兑换票根,看电影,并没有真实的消费。因为天气原因并不能及时地赶到,所以需要退款。商家和客服一直在踢皮球,将消费者权益抛于脑后。
处理中
猫眼平台拒绝退款引发投诉
因为时间原因,愿定于5.2号的《完美犯罪》的预售票没有办法去,要求平台退款,平台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3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处理中
猫眼演出退票拒绝引发投诉
我于5月3日早上10:53购买了当日晚21:05场次印象刘三姐的演出,后发现票订重了想申请退票,打电话给客服,客服以“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退款,我提出要投诉,继续拖延我说协商解决,在我在三追问下,答复我解决不了。这种不平等不合理的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不可去。如果说我是当日17:00后提出申请不予退款我理解,但是这种凌驾于消费者权益之上的行为不可取。
处理中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款纠纷
我于2024年5月1日在猫眼买了一张厦门演唱会门票,由于行程冲突,想退票不予退款 诉求:申请退款 1.《网络购买七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3.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4.文旅部[2023]96号文件第九条: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以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排除、限制对方当事人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