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在得物平台购买一双 ecco 皮鞋 5 月 22 得物通知我购买商品有瑕疵 是否接受 或者重新再给我拍一双 我选择再拍 然后 5 月 23 日 得物因鞋有瑕疵 在并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 私自取消我订单 我认为其一我是得物 购买产品存在问题理应联系消费者 更换或者别的款式 而不是平台私自单方面取消订单 购物付款即签完订货合同商家私自取消订单的行为是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第五百八十三条 第五百八十四条 我的诉求 按原来价补发或者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