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科状元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ZCuBqi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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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0月23号报名了登科状元的自考所谓的专本连读辅导班,招生老师告诉我自考很简单,并且诱导我贷款分期,后面又要我一次付款3980,开课后我发现实际和宣传的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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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0月23日被该公司的分公司登科状元(武汉)咨询有限公司的招生老师诱骗我报名成人高考培训班,说成人高考明年会资质改革会变更,明年就不好报了,骗我贷款分期,先要我交718,后在补3262,共计3980元,变要求我签霸王条款的协议,跟我说是合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了我不愿意开通的课程,并且我也没有上他们的课程,并未征求我的意见,后来要求联系我的招生老师退款,我请求该公司退款,解除霸王条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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