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嘉歆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aMv4soNj
本人于2024年12月11号,上午,通过我们学校校园墙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嘉韵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一系列挣到钱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有限,并且诱导我购买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的学*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台上查到相关成都某某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资料,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给她们发消息直接不回我,然后我给打电话发现是空号。因此请求,执法人员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九条,第26条规定,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机构属于消费行为参考最高法民。我的投诉主要有两点: · 第一,投诉该培训机构诱导办理贷款、涉嫌欺诈。 ·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我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催收和可能的上报征信流程。这笔贷款正在恶意催收,并威胁我的征信,而我是一名学生,此事严重影响到我的学业和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