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诱导贷款报课无法兑现承诺
我在2025年4月17日被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一名销售诱导办理了3980元的贷款,刚开始给我发了很多的兼职图和转账记录对我进行诱导,跟我说一单可以赚几十几百,还说一定可以赚得到钱,并且告诉我用兼职赚的钱交学费就行.这样就不用自己花钱了.距离报名到现在我才发现实际与报课宣传时不符,我压根挣不到钱然后我现在发现这种教育机构现在在网上非常多,都是虚假宣传以兼职为由诱导学生贷款!我是一名学生,本来就是想要赚点钱补贴家用,现在被机构诱导高额贷款,已经无力偿还分期了!而且!非常严重影响我的生活!非常影响我接下来的人生!希望该监管部门严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和误导消费者商家虚假宣传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或者赔偿!我的诉求就是取消分期的3980元贷款学费以及660元的订金请监管部门彻查并且给予回复!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诱导报名且退费难
我是一名大学生,我于2025年1月24日下午,被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诱导报名平面设计课程,学习了一个月交了一期培训费,第二期没有学完3月1日找工作人员就申请退学交了剩下的费一直到现在没有退学成功,一直有骚扰电话打进来和短信让交费用,还会影响个人征信,申请退学期间联系过工作人员3月30说礼拜一去催领导弄一下一直没有进展,4月1又问了她她说是具体看后台那边,4月17日下午问工作人员一直到现在没有回复,后续我找了教ps的老师帮忙反馈后,给我打电话说是因为钱没有交够让我再交,我交完之后还是没有处理,给他们工作人员发信息一直没有回复,今天收到了短信说是培训的学费已严重逾期,我司将采取诉讼方式维权,并依法追究合同违约责任,请及时处理还款,该公司始终未对我的合理申请予以妥善解决,这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与不便。现恳请贵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尽快依法依规处理我的合同解除申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电话骚扰、退款纠纷
处理中
吉林嘉歆教育诱导分期贷款并拒绝退款
你好,我要投诉吉林嘉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他们诱导我签约的分期,2024年11月19日过在小红书一系列兼职信息中加了该公司的客服,公司利用高薪兼职为球头误导我购买技能网课,并说其有高额的兼职收益,基本上所带的学生一个月至少剩个1千多,并表示接单很容易,提供了大量的兼职收益图片.,通过高额的收益,简单的课程诱导我,我信以为真,结果最后才发现他们就是兼职名义诱*学生办理分期的皮包窝点,给我办理了3980的分期我已经还了一期331,对于此,我是根本没有去学他们的课程,报名当天发现是诈*团伙之后立马叫他们帮我解除课程教育,他们说好的,叫我不用再操心这件事情,然后直到辰学付来催我逾期交款,我才知道我被*了,他们也要我交退课费,可是我根本就没去学过,还来用法律起诉来恐吓我,而且现在因为这个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学习,我也是刚上学的大学生,父母都是底层工作者,这笔钱对我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这完全属于欺诈消费者权益和诱导学生进行贷款,我的诉求是要求他们机构解除分期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嘉歆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拒退费用
本人于2025年2月4日号,下午16点左右,通过我们学校校园墙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嘉韵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一系列挣到钱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在钉钉上签署了所谓的合同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有限,并且诱导我购买了课程分期付款,我由于忙于学业我就没时间学习所谓的课程,同时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的学习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平台上查到相关成都某某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资料,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缴纳高额违约金阻止我退学解约,当时说解约没有任何违约金,目前我也把钱给他们了,然后我提出他们解约,但是他们不理会我,并且欺*我在微信一个叫做星辰启保的程序里面签署了每个月付多少钱,我付了两个月 然后后面我没有给,它就隔一段时间就打骚扰电话和发骚扰短信,并且我要解除那个星辰起保的所谓合同因此请求,执法人员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九条,第26条规定,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机构属于消费行为参考最高法民
投诉问题
电话骚扰、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虚假宣传诱导分期付款要求退款
本人为一名大学生,我于2025年5月22日,在一个叫可可老师的多次诱导下,这个老师已经在换多个名字来引诱大学生报名,然后报名说每周就学习3-5个小时就能挣到钱。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夸大宣传,称其能够月入三位数,付了定金后购买了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平面设计课程产品,总价为3980,分12期付,每月交331.67,在这期间,说我后台学习课程22节,是为不对,还未进行接单,也没有说每节课程是60元,之后了解到该公司派单10元起,做不到当时所说的月入三位数,收入与交的费用差的很多,还没有接单,因此我才知道这其中的*局,之后找那个要求退学,那个老师与当初说的不一致,后面教务老师给我打电话让我交22节课程的费用,还没有接单挣钱却要我支付1300,给我两个选择,要么交钱要么继续学习,威胁我在学信上有记录,我诉求要求退回我1300元人民币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吉林嘉歆科技诱导消费并强制收费
本人为一名大学生,我于2025年5月22日,在一个叫可可老师的多次诱导下,让我报名说让大学生有富裕的生活费,还给我看了那些挣到钱的截图,然后说每周就学习3-5个小时就能挣到钱。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夸大宣传,称其能够月入三位数,付了定金后购买了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平面设计课程产品,总价为3980,分12期付,每月交331.67,在这期间,说我后台学习课程22节,是为不对,还未进行接单,也没有说每节课程是60元,后面看到该公司派单10元起,做不到当时所说的月入三位数,收入与交的费用差的很多,还没有接单,因此我才知道这其中的*局,之后找那个要求退学,那个老师与当初说的不一致,还有逾期费用让我交,当初说的是学习一个月之后再交后面的费用,后面又说她做不了主,后面教务老师给我打电话让我交22节课程的费用,还没有接单挣钱却要我支付1300,给我两个选择,要不交钱,作为一个大学生哪来的那么多生活费,不交钱就让我的学信档案上有记录,这是威胁我😡,要不继续学习,继续学习挣的钱也就10多块也交不了学费啊。被威胁,怕在学信档案上有记录,被迫交了1300元,让贫穷的大学生雪上加霜。我的诉求是返回我的1300元,不要让更多大学生受*。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返回我的130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本人于2025年3月28号,上午10点,通过我们学校校园墙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嘉韵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一系列挣到钱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有限,并且诱导我购买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的学习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平台上查到相关成都某某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资料,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缴纳高额违约金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执法人员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九条,第26条规定,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机构属于消费行为参考最高法民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诱导消费、课程质量差、分期贷款问题
本人与2025年4月11日上午10点,通过我校学生兼职群认识对方,对方自称是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ps课程老师,对我宣称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子挣钱,以“0元入学”“高额单”“包接单”等噱头诱导我签订他们的先学后付课程,还显示了一系列挣钱例子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等我学习了几节课后开始接单发现单子只有5元或者10元,并没有所谓的高额单子,更没有兼职老师给我派发单子,挣到的钱根本不够一个月331.7元的分期付款。再者,课程质量甚至不及网上的免费课程视频。当我向负责老师反映这些问题时,忽视接单问题,一味地让你赔偿高额课时费和违约金以取消课程订单。该公司涉嫌诱导消费,违规经营,签订不平等合同等。该公司还以不交学费会告到法院并且联系学校写入档案等恐吓大学生,我要求吉林嘉歆公司解除不平等合同和分期付款订单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
处理中
我投诉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平面设计课程产品虚假宣传且拒绝合理退费
我于2025年2月15日,由于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夸大宣传,称其能够月入三位数,付了30元定金后购买了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平面设计课程产品,总价为3980,分12期付,每月交331.67,在这期间,我学习课程不到10节,未进行接单,后了解到该公司派单10元起,做不到当时所说的月入三位数,因此我在交了四期学费之后向该公司提出申请,要求退学并要求退还除第一期学费的剩余金额,该公司拒绝我的要求,并要求支付476元交给财务后方可给我办理退学,对于我的诉求表示我大可选择进行诉讼,我的诉求是退学取消我的分期并退还除第一期学费之后的995.01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已完结
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本人于2025年3月28号,上午10点,通过我们学校校园墙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嘉韵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一系列挣到钱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有限,并且诱导我购买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的学习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平台上查到相关成都某某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资料,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缴纳高额违约金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执法人员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九条,第26条规定,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机构属于消费行为参考最高法民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