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嘉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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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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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并骚扰催款
我于2025年1月13号在微信加了一个人,然后他向往我推荐这个课程,说帮助我学*视频剪辑,我当时也提出了我没有电脑等问题,但他信誓旦旦的和我说手机也可以,然后怂恿我报名,说不满意随时可以退出课程,我就交钱报名,然后我就开始上课,发现他*了我,没有电脑根本学不了,于是我找到他,我说我要退出课程,他说要把第二期的钱也交才能退课,于是我交了钱,然后他把我推荐给别人,然后我和这个新加我的人也说明情况,可是他也不回我消息。我想着我都解释这么清楚了他应该也有所了解,可是最*一个月,我频繁收到短信和电话骚扰,叫我交钱,而且甚至是言语威胁要冻结我的银行卡,让上征信之类。我希望你们可以解决我的问题,停止对我的骚扰,解除合同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电话骚扰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虚假宣传诱导签约不退款
我于2025年3 月26日在前程无忧的企业微信上找线上兼职,然后加了嘉歆科技有限公司人员的微信,他们向我宣传*面设计课程,且说通过先学后付,*台派单来补学费,自己还可以挣到零用钱,他们给我发了很多学员挣到钱的截图引诱我签订合同,跟我说很简单就可以赚到零花钱,而且说如果不合适可以退,迫于我当时急于寻找兼职我就相信了,最后在支付宝的合同宝里面签订了电子合同。3月28日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我想了一下就跟他们说我要退课,他们就用各种理由搪塞我,一直拖着。那个课我只看了十分钟都不到,他们一直让我补交开通课程的费用,也不让我退课。后来我在网上找了律师,还交了1000元的委托费,案子已经递交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了,但是一直没有消息。每个月缘梦勤学都会给我发短信催收分期款,可是我在签合同后两天就已经表明了退课解除合约的诉求,他们一直不理,又让我加其他的工作人员,拖了好久跟我说可以退的并且对我不会有影响,但是到现在都没有退。他们的设计部主任加我微信之后还威胁我说给我寄律师函之类的,但是后来一直没有消息。这几天我又收到首山金融的催收短信,并且威胁我说让我进征信黑名单,冻结我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相关账户。我很着急,我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吓我的,但是我只是想解除合同,并澄清那些逾期款不该由我支付,并且要求对方承担我的律师委托费。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虚假宣传诱导分期消费
本人大学生,于2025年3月20日通过学校校园墙得知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兼职。对方自称是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挣到钱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元。该教育机构发我于二维码,即在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下的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下开启了分期,签下了3980块钱分12期的分期付款协议。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教育机构欺*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该机构虚假宣传,还承诺无贷款属性,违规经营,超出经营范围,说能边学边兼职,先学后付,说分期下来每个月钱就少了,并承诺能提供兼职机会有利于能非常快赚回学费,还未开始学*发现分期是贷款的真相,并且诱导签署隐瞒我学生事实的声明,并发现他们企业根本 有相关许可批准,并且涉嫌诱导分期和虚假宣传,该机构违规经营,并无培训资质,收取费用时并未开具发票,合理怀该机构强迫签订不合理合同,分期付款协议只能在报好分期付款之后才能看到,其中甲方权益明显大于乙方(消费者方),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和格式条款,合同仅为甲方单独拟定末与乙方进行协商!双方权利义务不*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克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木手段强制交易。签署分期协议时全程只有成都乐赋该机构与我对接,签署后才发现我与第三方支付*台“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同时签署了贷款合同,而我并不知情,合同中甲方盖章是由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但最终却是我向福州仓山区九祥云集投资合伙企业进行了贷款。在此期间,此交易机构并未说明是贷款!于2025年9月20日上午9:15 11月22日上午10:34发短信告诉我逾期未交款。第三人同上诉二人一样让一次性交齐费用。后因本人经济无法交齐提出退出该课程并解约,结果告知需缴纳1724元课程成本费用。同天第三人拨打微信电话对本人进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合同解除后仍被骚扰还款并违法留存信息
嘉歆科技 2月份交过钱了就是退课1440元 然后解除合同后 一直收到短信说我还款 有人打电话说是法务说什么我不还款就有案底了 必须还款撤销案子不然就要起诉我 2月份明确告诉你们退课,并且承担了退课费用交了1440元,并且解除了合同,经常收到短信催我交逾期费用我请问已经解除合同?还需要交?并且你们那边每次总是用托着态度不解决问题,删除我的信息来源我在保护我的个*利。按《个人信息保护法》删除信息是你们的法定义务 不是 忙不忙的问题合同解除后留存我的信息 无非是想拿信息当筹码发催款短信 恐吓我补钱 这是恶意骚扰+违法留存个人信息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服务质量差、电话骚扰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未取消合同致逾期
我于2025年2月12日因校园墙认识该机构,当时老师说的是先学后付,然后在五月份,我通过学*发现根本就达不到预期说的,然后我提出退学,老师答应了,但是要我付完开课的钱。我答应了,在八月份因我家里问题我和老师协商,老师同意退学,并且帮我完成了退学,也和我说以后不用交钱,分期和合同后台更新就会取消,合同已经属于失效状态。但是现在过去四个月,并没有给我取消。而且我还收到逾期还款的消息,这已经严重影响到我本人生活和学*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培训贷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退课后遭恶意催款涉嫌诈*
投诉对象: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退课解除合同后恶意催款诈* 事实描述: 本人于2025年2月向该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后办理退课并签订《合同解除协议*》,双方已无合同义务。但*期持续收到该公司(或其委托方)的催款短信、电话,对方冒充“法务”恐吓“不还款会留案底”,属于恶意骚扰、诈*行为。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涉骗、电话骚扰
已完结
嘉歆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6月28日通过抖音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嘉韵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一系列挣到钱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有限,并且诱导我购买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的学*课程,接单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后经过我申请退款。此工作人员要求我再交660元的退款学费,当时已经交过四期学费。之后我便不再进行接单,也不再学*该课程。后于12月3日接到自称首山金融方的人员的逾期提醒,后无法联系该工作人员,疑似诈*。于是我在各大*台上查到相关成都某某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资料,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缴纳高额违约金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执法人员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九条,第26条规定,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机构属于消费行为参考最高人民法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涉骗、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虚假宣传诱导签约不退费
他们在学校表白墙上发布兼职的信息,后加了多个老师的微信,表明先学再付学费入班学*后每月能赚取700元其中300拿来交付学费且中途退课没有额外费用,我认为合理于是在e签宝上和他签订合同,他们索要我的个人信息以及银行卡美其名曰当作是日后兼职单子的工资卡我用一个月学*了网上课程发现内容简单是日常用到的ps技术,并不是专业内容无法当做副业赚钱,提出退课这时候与我对接的老师要求我支付三个月所学的费用,我与之协商后将原来的900元降到600元,并明确说明交完后合同不再生效且要开一个结款证明,对方在聊天记录中说会开证明,后来迟迟不解除合同,我也联系不上他们了,过个四五个月他们以我学费逾期的名义给我发短信要求我把剩下的*4000元学费补上,还要我加法务微信,他在聊天中说我的负责老师只提交了退课申请,审不审批又是另外一回事,我只说已经与他们相关人员进行协商之后便不再跟他纠缠,后过了两三个月一个一首山金融的号码给我发短信要求我结清学费不然就将我提交至征信黑名单,百般无奈只好上这里寻求帮助,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尽早结束。
投诉问题
培训贷、涉骗、虚假宣传
处理中
嘉歆科技退费纠纷及违约金争议
我于2025年4月2日跟嘉歆科技一位老师沟通,她与我说不想学可以退学期,一个月之内都可以退,这时她还没说退学费的事,也没说什么违约金,我也不知道,但是后面几天我申请了,她开始向我施压,然后说交违约金,不交本人会赔偿损失还会成为黑户,我是学生没那么多钱当时,就向他们申请少交一点,于是他们也说可以交六百,当时我就交了,他们说没事了交完就可以了,但是那个交课程费的信息一直向我发,他们说不用管,但是后来又换了个人给我发信息说还要交,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处理中
吉林嘉歆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4年12月11号,上午,通过我们学校校园墙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嘉韵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一系列挣到钱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有限,并且诱导我购买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的学*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台上查到相关成都某某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资料,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给她们发消息直接不回我,然后我给打电话发现是空号。因此请求,执法人员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九条,第26条规定,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机构属于消费行为参考最高法民。我的投诉主要有两点: · 第一,投诉该培训机构诱导办理贷款、涉嫌欺诈。 ·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我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催收和可能的上报征信流程。这笔贷款正在恶意催收,并威胁我的征信,而我是一名学生,此事严重影响到我的学业和未来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