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台纵容商家售假不处理

网友保保_7umHZn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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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10.26在淘宝网*台上的店铺“老鳳祥黃金甄选直銷销”(订单号:302198****31****656)购买了标题描述为“老鳳祥黄金碎碎冰冰戒指纯金素”的戒指一件,支付货款人民币984元。 收到商品后,2025.12.7发现实物与“金”的描述严重不符,怀疑是假货。准备联系商家,却发现商家已关店。我向淘宝*台发起投诉。淘宝*台处理此事的专员在介入后,明确要求我自行将戒指剪开以验证材质。我按照*台专员的指示,于2025.12.7日将戒指剪开,确凿无疑地证明其内部材质为非金材质,有全程照片、视频为证。 至此,销售者 “以假充真” 的欺诈事实已铁证如山。然而,当我凭此确凿证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向淘宝*台主张“退一赔三”的合法权利时,*台专员竟以“只是材质不符”为由,明确表示不支持我的诉求。该说法完全歪曲了“材质不符”在此事中的性质——将非金商品作为“金”销售,就是法律明确定义的欺诈行为,而非简单的描述不当。淘宝*台作为负有法定监管责任的市场主体,在消费者提供确凿证据后,不仅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反而为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开脱,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等关于*台责任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销售者的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淘宝*台未能履行其法定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消费欺诈行为,现依法向贵局进行投诉举报,恳请贵局依法调查处理,支持我的全部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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