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未履约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9GV2zoMX
已完结
你好,2025年7月14号,我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与四川杰邦律师事务所达成委托代理合意,约定由该所提供案件代理服务,包括【写明约定的服务内容,如立案、出庭应诉等】。 我于2024年7月14日-16日通过【微信转账】向被投诉人支付代理费16000元,后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催促被投诉人推进案件进程。但截至投诉之日,被投诉人未就案件开展任何实质性工作,既未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未进行案件调查取证,也未向投诉人反馈案件进展情况。 此后,我提出解除委托并要求退还代理费,被投诉人拒不回应,且拒绝退款,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求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