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分期高利贷及违规收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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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文博身份证号:421125*********637联系电话:189****7831联系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民生室 二、被投诉单位 名称: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事合作方:保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投诉事由 本人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通过 “融易分期” *台,向四川新网银行申请个人借款 23300 元,由保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四川新网银行作为放贷主体,未对合作担保公司的违规收费行为履行审查义务,导致本人承受高额不合理费用,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综合费率远超法定上限:借款本金 23300 元,期限 24 期,前 9 期每期还款 209.7 元(含担保费 64.07 元),后 15 期每期还款 1763.03 元(含担保费 130.90 元),经计算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超 40%,远超当前 LPR4 倍(约 15.4%)的法定保护上限。 担保费与服务费违规捆绑:保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 “担保费” 等同于 “*台服务费” 收取,且担保费年化费率远超融资担保行业监管标准,四川新网银行未对该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审核,违反金融机构对合作方的管理义务。 还款结构设计不合理:借款采用 “前 9 期低额还款、后 15 期高额还款” 的方式,后期还款压力陡增,涉嫌诱导过度借贷,四川新网银行作为放贷银行未履行合理定价及风险提示义务。 四、投诉诉求 要求银保监会核查四川新网银行与保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合作合规性,责令银行整改违规合作行为; 要求四川新网银行协调合作方调整借款综合费用,按照 LPR4 倍的法定上限重新核算应还款金额; 要求退还本人已支付的超过法定上限的担保费及利息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