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画苑雅韵虚假宣传及服务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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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画苑雅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材料 尊敬的举报中心领导: 您好!我叫谷恒娟是一名消费者。现怀着无比愤慨心情,实名举报四川画苑雅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详细情况如下: 一、个人信息 姓名:谷恒娟联系方式:193****0520身份证号:431022*********769二、被举报方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画苑雅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三路99号1栋4单元11层1104号 该机构助教老师和工作人员的企业微信是中承恒信,企业名称是四川画苑雅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课程序优学堂。公司于2024年10月10号成立,应对被投诉机构的教学资质、教师资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退还2252元并对其公司进行处罚。还有许多和我一样的受害者,请帮助我们。 三、举报事由 1.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报名课程前,该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渠道宣称在学*期间能通过课程对接渠道轻松接到单子开展副业,实现经济增收。基于这一诱人承诺,我于2025.9.1与该公司签订课程协议,在过程中其工作人员不断催促我与其公司的协议上签字。然而上课后,所谓的接单渠道从未兑现,这严重误导了我的消费决策。 2. 课程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该公司提供的网络学台存在严重问题,一对多听课的行为,频繁换老师,严重影响正常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四川画苑雅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隐瞒接单渠道无法实现以及*台缺陷的事实,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2. 该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该公司提供的课程服务与承诺严重不符。3.该法第二十四条及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存在诱*消费者行为,且不履行退货退款义务。 五、证据清单 其他学员反馈:,已在网上查询发现贵公司危险指数严重,证明该公司此类问题并非个例。 综上所述,四川画苑雅韵文化传涉嫌欺诈,诱*消费者。六、疑似本人信息泄露,本人信息泄露至诈*犯,2026.1.1日有*子知道我在四川画苑雅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购买网课,那么请问*子是如何知晓的?所以针对以上的问题,希望能严查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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