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博文拒退体检不合格学员费用
网友保保_wt6l2U60
2025 年8 月3 日,我通过试听中企博文开设的“军队文职上岸保障班”课程后,于8月 4 日20:17 通过微信向对方支付课程定金 500 元,又于当日20:25 通过工商银行储蓄卡支付剩余费用4480元,共付 4980 元,报名对方的“上岸无忧通关班军队文职课程”。同日,我们签订合同,合同约定:课程费用为 4980元,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第十一条退费条款载明“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费的不办理退费手续”,同时约定“笔试面试通过后因体检未上岸可全额退费”。之后,我仔细查阅军队文职体检标准,并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发现:我存在双肘过伸20度及心电图异常问题,且该问题已导致我在2025年下半年征兵体检中因“双肘过伸22度”被判定为不合格。根据《2023 年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文职体检标准》第八条外科规定,我的身体条件明显不符合军队文职体检要求,客观上无法通过体检环节,继续参与课程学*及后续考试已无实际意义。我本人就上述情况向对方工作人员赵赵老师提出退费申请,但对方以“文职体检较宽松、当前处于扩招阶段要求放宽”“合同约定体检未上岸可全额退费”为由劝阻。我本人明确表示当地体检严格,坚持退费后,赵赵老师称 “反馈给教务老师”,但未给予有效回应。后续对方以合同约定个人原因不予退费为由拒绝退款,且要求我本人需参加两次考试并提供不合格证明才予退款,该要求与合同中“完成90% 学*任务且服务期内每年参加考试未被录取可按80% 比例退款”的约定相悖,亦不符合客观实际,我本人因身体条件无法通过体检,强制要求其参加考试属于加重我本人义务、浪费社会资源。我认为,对方在合同履行初期即发现因客观身体条件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并非无正当理由的“个人原因”退费。对方作为专业的教育咨询机构,在我本人明确告知身体条件及既往体检不合格记录后,仍以不合理理由拒绝退费,其行为违反公*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我本人已支付全部课程费用但未实际享受主要课程服务,继续履行合同对我本人无任何意义。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本人特向信访部门进行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