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客便利店售卖变质食品拒不处理
网友保保_gdV2tI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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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年1月11日下午18点20分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山路友客便利店买到变质食品,跟商家协商商家冷处理,不回复,根据《食品保护法》第148条规定,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索赔,我的诉求是退一赔十,不满1000按照1000元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