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金条贷款利息超标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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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6月2日在京东金条*台上借款34000元整,后在2025年12月14日将剩下欠款23977.88元还清,共9个月,现在我对于京东金条*台收取高额利息费用表示不合理,要求退还,从2026年1月开始到现在,我多次与京东金条*台和放贷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进行沟通协商,将*30多次沟通,沟通过程中完完全全是在规避法律责任和消费者的主题核心问题,京东*台多个专业客服竟然连依据那条法律规定来执行收取利息标准都不知道,态度严重恶劣,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协商过程中不处理问题核心,试图用非成文的窗口指导通知混淆是非,竟然还用百分百这个词语来说明不能退还息费,对于消费者提出需要知道根据依据那条法律法规来执行百分百不能退息问题规避法律责任,然后我说如果不能退就请*台书面答复:“你说‘百分百不能退’请给我加盖公章的书面回执,明确依据的合同条款、计息规则与法规条文,*台客服也是用术语规避问题,挑战法律底线。 1. 我已核对借款合同与还款流水,这笔京东金条(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借款的综合年化利率超LPR四倍,本人签订合同年化利率:16.425%(已超13.8%的法定上限)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应予返还,这不是你说正常就能正常的。” 2. 戳拆分计费:“请不要把利息、服务费、罚息拆分计算,按监管要求必须合并计算综合年化,超法定上限的部分我有权要求退还。” 3. 要书面答复:“你说‘百分百不能退’请给我加盖公章的书面回执,明确依据的合同条款、计息规则与法规条文,我会同步向监管投诉并申请复核。 4.我正式要求北京银行退还我34000元贷款的全部不合理利息3121.03元。 你行该笔贷款年化利率16.425%,已超过一年期LPR4倍(13.8%)的法定上限,根据《民法典》第680条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超出部分利息无效,应全额退还。 多次与京东*台沟通,他们也无法说出依据那条法律执行收取息费,态度恶劣,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敢说百分百的,京东*台敢说,规避法律问题,挑战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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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错了,一共借款时间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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