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禾众律所涉嫌虚假宣传与霸王条款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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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江西正禾众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涉嫌违反《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重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向贵单位进行实名投诉。 我因2025年5月15日被诈*1w余元,江西正禾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于2025年5月15日联系我说能帮我追回钱款,所以于2025年5月15日与该所签订《“线上”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该所为我就此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我依约支付了服务费人民币3200元。然而,合同履行期间,该所存在以下多项严重问题: 一、前期一个名叫张良正的律师助理联系我声称他们律所办理过很多与我类似的案件,很有把握帮我追回欠款,会在一个月内追回大部分,而且追不回来承诺我全额退费,于是当天在我处于危困且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与我签署了一份不公*的霸王条款合同,这个律师助理说是会指派律师还有团队全程帮我立案起诉开庭打官司,但是其实与我签署的只是一个法律咨询协助合同,只是协助我去立案给我写诉讼书,但是并不会代理我的案子,他们这个属于严重欺诈。签合同全程也都是这个名叫张良正的律师助理与我完成。 二、核心违约指派律师严重失职,未提供任何实质法律服务 合同签订后,该所仅将我拉入一个由该律所组建的微信群(群成员约17人)。该所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主办律师是谁,后来我本人主动询问才告知我主办律师为王燕律师,但该律师并未在群说过一句话,至今与我无任何联系过 。 三、拒不退费,滥用格式条款 因未获得实质服务且进展缓慢,我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并退还部分未服务费用。该律所,以合同中“中途不能退费”等格式条款为由拒绝,并声称退费的话需要支付违约金且费用也不能退,对方提出如果执意退费对方可以免除违约金,但是费用不能退,并声称其已提供服务。但其所谓“服务”仅为助理完成的低价值程序性工作,与3200元的高额收费完全不对等。该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其责任、排除我的主要权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应属无效; 投诉诉求 鉴于该所上述严重违约及涉嫌违规的行为,我恳请贵单位: 依法立案调查江西正禾众律师事务所的上述不规范执业行为。 责令该所立即与我解除无效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责令该所退还其违规收取的全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