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茶姬成都东郊记忆店使用污损杯具并服务恶劣
网友保保_2f2b711e
处理中
本人于2026年1月2日在霸王茶姬([四川成都东郊记忆店])购买2杯饮品,支付[30]元。商家提供的包装杯为二次利用,杯身有明显污渍和发黄现象,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本人当场向门店反映,店员态度恶劣,拒绝处理。 本人于当日通过霸王茶姬官方客服投诉,客服仅同意补偿2张代金券,未进行退款。随后门店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本人,态度极其恶劣,明确表示"让我直接去投诉"。 此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关于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关于消费者享有受尊重权利的规定。 投诉诉求: 1. 全额退还2杯饮品费用[30]元 2.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3. 对涉事门店进行整改,对态度恶劣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4. 书面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