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声音研修院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kabcRpkE
本人张会利,身份证号:61****196****56464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在你方视频号直播间,受“一部手机即可赚钱、无需购买任何其他产品、播音主持真人直播授课、包教学包变现”的宣传诱导,先后向你方旗下品牌(望树课堂、乐优课堂、立光课堂、荔枝微课)支付课程费用共计32940元(望树课堂8800元+12800元、乐优课堂2180元、立光课堂2780元、荔枝微课6380元),有微信转账凭证为证。实际接受服务后发现: 1. 课程大量为提前录播内容,并非承诺的真人直播授课; 2. 不存在“一部手机直接赚钱”的落地服务,无接单渠道、无实战指导; 3. 你方存在夸大收益、误导消费、虚假承诺的情形; 4. 本人申请退费后,你方客服反复推诿、拒不处理,已构成恶意违约。构成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且引导购买其他产品。 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正式要求:72小时内全额原路退款32940元。你方说退款50%现在又给摧毁不退,我已保留你们每一通电话录音,逾期不处理,我将立即提交全部证据(转账凭证+客服录音+沟通记录)至1231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视频号*台、黑猫投诉,并依法投诉你方虚假宣传、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请你方负责人直接回复处理方案,不要再由客服敷衍拖延。并且我会把相关诱*老师进行曝光及投诉维权,给我造成严重的心里焦虑以及给我家庭生活带来了影响给予赔偿。 你方公司全称:深圳十方融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7WJ9Y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一路11、13、15号软件产业基地5栋D8层 二、转账凭证证据(共5笔,合计32940元) 1. 望树课堂:2024年10月25日,8800元 2. 乐优课堂:2024年12月1日,2180元 3. 立光课堂:2024年12月30日,2780元 4. 望树课堂:2025年1月17日,12800元 5. 荔枝微课:2025年3月13日,6380元 (每张凭证需清晰显示交易时间、金额、对方商户名称、微信支付公章) 你方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广告法》第28条:以虚假内容欺*、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