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翡翠手镯以次充好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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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2月3日,通过微信向商家“🍎翡翠日记🍎”支付3080元,收款单位官渡区妃彩珠宝店,用于定制加工翡翠手镯及挂件。商家承诺提供飘花灵动、种水细腻的飘花翡翠料子,并按约定制作成品。 但商家实际交付的手镯,与承诺的种水、颜色、品质严重不符,属于以次充好,未达到约定标准。本人多次与商家沟通,要求按约定重新制作或全额退款,商家明确拒绝,至今未退还任何款项。 该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现正式投诉,诉求:要求商家立即全额退还3080元,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介入处理,督促商家履行退款义务,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