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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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卜服务虚假宣传及隐蔽收费
起初她说自己是五年占卜师 可以保证学业运势好转 考试超长发挥 但屡次存在隐蔽付费 吧不断刺激我付款 可最后显示企业解散员工离职 但聊天记录不小心删除了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虚假宣传、价格问题
处理中
微店购药未发货,要求退款
我在2026年01月10号在微店买的药,商家不发货,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联系不到客服、逾期未发货
处理中
微信视频号直播间虚假宣传卖假牛皮鞋
2025年10月20日我在微信视频号直播间买了一双直播间讲的包真牛皮的白色滑板鞋,买回来看着没有什么问题,穿了5-6次之后就不是那样的了,表皮开裂,随便一扣就会掉皮,商家的虚假宣传损害了我的权益,要求退一赔三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派德森门窗逾期未安装且拒不退款
我于2025年11月6号在派德森系统门窗订购厨推拉门、卧室门,踢脚线,卫生间门,未如期安装,中间给过两次机会,就给我安装踢脚线和卫生间门,剩余还有没有安装,最后商家承诺2026年1月15号,如果剩余的还未安装,退全款,直到今日,钱还没退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逾期未发货
处理中
申诉解封微信账号
尊敬的微信团队: 你们好! 我是微信用户,账号为:Alike520779 ,最*我发现我的微信社交场景功能被限制了,这给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在此,我诚恳地向你们提出申诉,希望能够解除对我的限制。 我一直以来都非常遵守微信的使用规则,从未进行过任何违规操作。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社交场景功能被限制的情况,这让我感到非常困惑和苦恼。 微信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社交工具,更是我与家人、朋友、同事保持联系的重要渠道。被限制功能后,我无法正常地与他们沟通交流,也无法参与一些重要的社交活动,这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我理解微信团队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交环境而采取的措施,但我坚信自己没有违反任何规定。我希望微信团队能够重新审查我的情况,解除对我的限制,让我能够继续正常地使用微信的社交场景功能。 我承诺在今后的使用中,会更加严格地遵守微信的使用规则,积极维护良好的社交环境。再次感谢你们抽出时间来处理我的申诉。 此致! 敬礼!
投诉问题
账号问题
处理中
微信交易遭遇环保登记诈*收费
2026年1月27早上192****1633给我打电话,说我的营业执照需要做环保登记,现在可以在网上代办,因为没办过嘛,也不了解这个营业执照需不需要做环保登记,我就按照他的要求在环民通这个小程序是交了398.16元,弄完以后我感觉不对就上豆包上查了一下,发现他是诈*环保登记并不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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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诈骗、不予退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微信交易无故冻结支付功能
本人没有其他支付方式,冻结了严重影响本人日常出行跟工作方式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账号问题
处理中
微信交易购话费未到账且拒不退款
我于2026年1月18日2点,在永州惠充1电商*台,购买电话费100元未到帐,实属诈*。已投诉几次未退款,要求退款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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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虚假发货
处理中
微信支付美容套餐未告知有效期,要求退还剩余6次未消费的费用179.4元
本人于2024年11月在五象大道恒大绿洲名角美容院接龙了一个299元的项目套餐,套餐内可以做10次项目,截止到今天2026年1月份,总共做了4次,2026年1月15日,商家主动约我做项目,跟商家闲聊了一会,然后商家突然说我的卡到期了,把我惊讶到了,这期间商家没有跟我提过一次办的这个卡有期限,这一年期间,也没有提醒过我要准备到期了尽快过来做,而且一直到2026年1月15日这天,商家也才知道我的卡到期了,商家的工作也存在严重失误失职。我的诉求:我支付的费用属于预付款,是为我未来消费的权利买单,而不是美容院的利润,即使项目有期限,我也有权要求退还还未消费的部分款项,美容院单方面限制我的退款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且这一年期间,商家也没有提醒过一次这个卡有年限或者提醒过我要过期尽快过来做,这点商家也失职了,我要求退还6次未消费的项目金额17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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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处理中
虚假宣传+乱收费+不予退款
2025年10月,投诉人因劳动争议需寻求法律服务,被投诉人对外以“劳动仲裁法律事务所”名义宣传,声称可提供劳动仲裁代理、法院诉前调解对接等服务。投诉人于2025年10月9日向被投诉人支付服务费2500元,又于2025年10月25日被对方以“案件加急处理、对接调解员需要费用”为由要求额外支付1800元,两次共计支付4300元。双方曾签署电子合同,但被投诉人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该合同至今未成立生效。被投诉人始终未向投诉人出示官方收费标准或价目表,亦未开具正规发票。 2. 被投诉人违约及违法事实 (1)虚假宣传+未履行服务承诺:被投诉人承诺为投诉人对接法院调解员推进诉前调解,但投诉人支付全部费用后,对方始终未提供任何调解对接服务,也未就案件进展进行任何反馈,诉前调解本身为免费服务,被投诉人以此为由收费属于欺诈。 (2)超范围经营:经查询,被投诉人经营范围仅为“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既非律师事务所,也非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具备劳动仲裁代理、诉讼对接的法定资质,却以“法律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涉嫌超范围经营。 (3)乱收费:被投诉人无合法收费依据,在无明确服务项目清单的情况下,以虚构理由额外收取费用,且未提供对应服务,收费标准远超合理范畴。 3. 沟通情况 投诉人发现上述问题后,多次通过[微信/电话]方式向被投诉人提出异议,要求退还费用4000元,但被投诉人予以拒绝、拖延推诿,未给出任何合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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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