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闪购*台审核失职致消费欺诈
网友保保_ez7cDQ1N
处理中
本人于*期在淘宝闪购*台下单生蚝,商家未履约且失联。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投诉编号:2134****002026****7801),该商家存在套用他人已注销营业执照进行线上经营的行为,属于消费欺诈。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作为*台方,未尽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义务,且在本人依法要求“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的法定赔偿时,仅同意赔付50元,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现举报:1. *台未尽审核义务,纵容商家欺诈;2. *台拒不履行法定赔偿责任。请求:1. 责令*台依法支付500元惩罚性赔偿;2. 对*台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