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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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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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10105757
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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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饿了么”是2008年创立的本地生活平台,主营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创业12年,饿了么以“Everything 30min”为使命,致力于用科技打造本地生活服务平台,推动了中国餐饮行业的数字化进程,将外卖培养成中国人继做饭、堂食后的第三种常规就餐方式。
淘宝闪购订单超时未赔且客服不处理
我于2026年5月17日晚点了一单煲仔饭的订单,一小时后仍未送达,订单显示超时到19:56分即可赔偿订单费用20.2元,即将超时后,我联系骑手,骑手让我取消订单,我表示那没有人赔偿我的订单超时费用,我找到淘宝闪购客服想沟通此事,客服先是智能客服,后面我排队了88位,和人工客服联系上,人工客服,工号14****66,跟机器人一样,不解决问题,不回复。一直到聊天框结束。
投诉问题
不处理、联系不到客服、逾期未配送
处理中
淘宝闪购销售米线含异物且不处理
2026年5月17号在淘宝闪购*台,云贵客罐罐米线(新华世家店)买了麻辣酸菜米线,里面有异物。商家不承认,淘宝闪购*台不处理
投诉问题
不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处理中
淘宝闪购床单货不对板且服务差
这床单跟图片上的不一致,质量太差了,简直是塑料袋,商家态度非常恶劣,申请部份退款拒绝
投诉问题
不处理、服务差/态度差
处理中
淘宝闪购*台商家售变质食品并辱骂消费者
本人于2026年5月16日20:43,在淘宝闪购(饿了么)买了阿呆锅锅现炒•炒饭-炒面•炒粉(晋江店)家的炒饭,花了29.1元。 2026年5月16日21:09收商品后,发现:产品变质,吃了一口香芋地瓜丸发现是酸的,正常的香芋地瓜丸不会出现流心现象,他们家的出现流心现象,有对比图为证。 2026年5月16日21:49,我用电话找商家,对方想草草了事,加了我的微信,并表示下次点餐会给我多送一点。我对这个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台上申请了食安申请,*台给我退了这份餐的费用。商家则不满意这个结果,在微信上对我进行言语上侮辱,我有聊天记录为证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投诉要求:商家法人拿着身份信息录制道歉视频,承认有食品安全问题并且对我言语侮辱进行道歉。否则依法追究相关赔偿。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服务差/态度差、食品安全问题
处理中
淘宝闪购烧烤现活虫且拒赔
今天凌晨的时候我买了一些烧烤,然后吃到一半发现有虫子,我刚开始吃就已经感觉味道怪怪的了,我怀疑我都吃了几只虫子了,然后我就联系商家退款➕赔偿,商家一直不理会,退款自动到了,但是赔偿呢,我今天早上起来就反胃恶心,想着那个虫子就想吐,叫客服联系商家客服也装傻,商家电话也打不通
投诉问题
不处理、服务差/态度差、食品安全问题
处理中
淘宝闪购纵容商家缺斤短两并删除投诉记录
2026年4月18日,本人在该*台入驻商家“永辉超市(沈阳吾悦广场店)”购买“菠萝果切”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净含量500克,实际连包装盒称重仅448克,缺重52克。 本人就该问题向淘宝闪购*台投诉。*台客服承认问题属实,承诺“会记录严肃处理”,并赔付本人50元无门槛优惠券。本人基于对*台的信任,接受了该处理方案。但*台并未对商家采取任何实质性惩戒措施(如下架商品、限制流量、罚款、清退等),也未向本人反馈任何对商家的处置结果。 2026年5月16日,本人再次在同一*台、同一商家购买同一商品“菠萝果切”,页面仍标注500克。收货后当场连包装盒称重,仅为458克,缺重42克。该商家在短短一个月内,以完全相同的手段再次欺诈本人。 本人就第二次问题再次向淘宝闪购*台投诉,明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然而,*台不仅未支持本人的合法诉求,反而出现以下严重问题: 一、清空本人投诉历史记录 本人发现,*台在第二次投诉过程中,将本人账户内自2026年4月18日以来的投诉的全部历史记录清空。该记录包含本人第一次投诉的事实、客服承诺“严肃处理”的聊天内容等关键信息。本人已于记录被清空前截图保存了全部证据。 二、推诿拖延,拒绝依法理 *台客服专员在第二次投诉中反复推诿,以“联系商家”“反馈专人”等理由拖延时间,至今未给出符合法律的解决方案。本人给予明确答复期限后,*台仍未在期限内解决。 三、袒护商家,未尽管理义务 *台在第一次投诉中明知商家存在缺斤短两的欺诈行为,但未采取任何必要措施。*台的行为实质上纵容了商家继续违法经营,导致同一商家、同一商品、以完全相同的手段再次侵害同一消费者。这充分说明*台未尽到《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台管理义务。 举报请求: 一、责令淘宝闪购*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以及第55条,对本人2026年5月16日的订单进行“退一赔三”(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全部以现金形式原路返回本人支付账户,共计518.94元。 二、依据《电子商务法》第83条,对淘宝闪购*台“明知商家违法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调查,依法处以罚款。 三、对淘宝闪购*台“清空消费者投诉记录”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其是否构成妨碍消费者维权,并依法作出处理。 四、责令淘宝闪购*台恢复本人被清空的投诉记录,解释清空记录的原因,并给出整改措施
投诉问题
不处理、服务差/态度差
处理中
淘宝闪购商家漏送可乐致新人红包作废,要求补送或全额退款
本人于2026年5月16日在淘宝闪购*台外卖商家【福荣炸串*台(原幸福村炸串店)】下单炸串外卖,订单号:80***************89。 此次为本人首次在该*台点餐,*台赠予专属新人20元无门槛红包,该红包仅限首次使用、使用后即失效无法再次领取。本人使用该大额优惠券下单,实付金额仅9.18元。 外卖送达后,我发现商家漏送订单内的一瓶可乐,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核实,商家已亲口承认确实少送餐品,事实确凿。但拒绝为我补发遗漏的可乐,只同意单独退还可乐小额差价。 因该20元新人无门槛券是专属首次福利,一经使用直接作废无法复原,若仅退单品差价,会直接造成我大额优惠券权益白白损耗,严重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故此我不同意部分退款方案,合理要求商家履行订单约定补送缺失商品,却遭到商家无理拒绝。 后续我申请淘宝闪购*台客服介入调解,*台沟通后依旧偏袒商家,依旧只支持退还可乐钱款,调解无果。 该商家未按照订单约定足额配齐餐品,违背交易约定,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恶意损害消费者优惠券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 现正式发起投诉,诉求如下: 1. 要求商家严格按照订单内容,补送遗漏的可乐; 2. 若无法补发,必须全额退款,*台返还我的20元专属新人无门槛优惠券损失,保障消费者正常消费权益; 3. 督促该商家规范经营,杜绝少餐漏餐、损害消费者福利权益的行为。
投诉问题
漏发/少发商品
处理中
淘宝闪购商家外卖现钢丝球,拒不处理
我在2026年5月17号在淘宝闪购*台,名字叫做这家炒菜真的很好吃(徐家门店),点了一份外卖,菜品里面有钢丝球,商家不处理,根据食品安全法148条,退一赔三,不足一千赔偿一千元。
投诉问题
不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处理中
淘宝闪购商家拒退已下单未制作餐品
2026年5月17日在淘宝闪购,点了一家第9味大骨汤馄饨,2分钟左右我申请退单,商家说已经做好了不给我退,我申请退单的时候是36分,他发给我做好的时候是41分,其他这个时间他就是在做,他看到这个单他没有处理,他跟我退单了,他没有处理,他还在做,他等做好了他跟我说他已经做好了,不能退,我有事,他就是不给退*台也是处理半天没有什么作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处理、强制消费
处理中
淘宝闪购订单取消后拒退已出餐款
2026年5月17日在淘宝闪购下单肠粉,两分钟意识到地址填错,立马取消了订单,此时该订单商家处于未出餐中。于七分钟后商家以已出餐拒绝退款,找*台客服表示商家拒绝退款无法处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处理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