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拒退押金涉嫌合同违约
网友保保_mR2j8BcJ
2026年1月13日,本人因生活居住需要,与房东何鑫瑞身份证号420683****1819就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当代光谷智慧城4栋4单元301的两间房屋达成租赁意向,并签订电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两间房月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租房押金为人民币1700元(包含钥匙押金200元);押金用途为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结清,租赁期满且乙方无违约行为、房屋完好交还后,甲方应在到期后3天内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合同签订后,本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支付每一期租金,从未出现拖欠租金、逾期缴费等违约情形。租赁期间,本人爱护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水电设施等,保持房屋整洁,未对房屋主体结构、墙面、地面、门窗及附属物品进行任何人为损坏或擅自改造。 2026年2月12日,双方租赁合同已到期终止。本人按照房东要求及合同约定,于到期前完成搬家,并主动配合房东对房屋进行现场验收。当日,房屋整体状况良好,室内物品齐全、功能正常,水电燃气表读数清晰可查,无任何损坏、丢失或影响再次出租的问题。房东当场对房屋状况予以确认,本人也已将房屋钥匙、门禁卡等全部物品交还房东,完成退房交接手续。 退房后,本人按照约定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房东沟通,要求其依照合同退还押金1700元。但房东在无任何合理依据、无有效证据证明房屋受损或费用未结清的情况下,以各种不合理借口拖延、推诿,明确表示拒绝退还押金。本人始终保持理性沟通,多次向房东出示合同条款、缴费记录、退房现场照片等证据,明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但房东仍置之不理,持续占用本人押金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