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崇义街32号徐小姐生活馆强买强卖并殴打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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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2月23日,原告到被告经营的店铺(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崇义街32号 徐小姐生活馆)选购打底裤,经店员同意后试穿。 店员未告知试穿必须购买,原告试穿后因尺码偏小,要求更换大码,被告却无理要求原告必须购买两条,属于明显强买强卖。 原告不同意后,被告采取威胁、堵门、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逼迫消费,并率先动手殴打原告,导致原告身体受伤、遭受严重心理恐惧与精神创伤。 原告在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事后已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我现在要求:退款、并且建议吊销他们营业执照、关门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