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茶姬虚假缺货拒交周边并篡改订单状态
网友保保_6BYund50
原告于2026年2月13日14:43:52通过“霸王茶姬”微信小程序,在被告二(江西赣州招商花园城店)处下单购买了“冬日雪镜冰箱贴套餐(包含奶茶20元及周边11.8元合谋31.8元套餐)”一份,订单总金额为31.8元(下称“涉案订单”【订单编号D00****************12)。原告通过小程序支付了全部款项,并按约定时间前往被告二处取货时,被告二工作人员告知该套餐中的周边“没有了”,拒绝交付周边,原告当即要求店员向其领导反应情况并要求按合同履行。原告于2026年2月15日10点左右到店后发现订单在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被标注为“已完成”,问询关于套餐的交付得到回复仍然是“没有”。2026年2月16日原告通过被告一官方客服渠道400电话进行投诉维权,被告一客服前期回复是要到店退款,店铺也没有套餐相关的周边;在反复沟通后,被告一客服转达了提供的解决方案为:方案1、表示原告可以随时到店领取此套餐中的周边或者邮寄到家,但套餐金额不做退款处理,再赠送二张0.01元奶茶抵用券;方案2、是只做套餐金额的全额退款。 被告二在原告到店领取订单商品时以周边“没有了”拒绝履行买卖合同义务,存在违约行为,造成实际违约的事实;在经原告投诉后被告一告之可以“到店领取或邮寄到家”周边商品,证明该款套餐中的周边有实际库存,被告此前声称“无货”“没有”等纯属虚假陈述,其目的在于诱导消费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该行为已构成欺诈。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在原告并未收到完整套餐(周边缺失)且双方仍在协商处理的情况下,被告于原告下单次日在微信小程序后台单方面将涉案订单状态修改为“已完成”(店员说小程序自动对未完成的订单所做的处理)。此行为系被告为掩盖其违约事实、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恶意虚假操作,严重侵害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其后被告虽提出交付周边,但拒绝退还套餐款项,企图用0.01元的代金券来抵销原有奶茶价款,属于不完全履行合同,原告认为,被告一作为小程序的实际经营者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被告二作为具体合同履行方,其行为直接侵害了原告权益。被告以虚假“无货”为由拒绝履约,事后又恶意标注订单“已完成”,其行为不仅构成违约,更欺诈情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