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擅自冲红发票致贷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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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29日在江苏明乐有限公司无锡专营店4S店购买日产品牌14代经典轩逸车型,双方约定首付11000元,贷款60000元**。 在办理车贷过程中,4S店未告知、未征得本人同意,擅自向贷款银行开具金额为67000元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并于开票当天下午擅自冲红作废,属于严重违规操作。 因发票被冲红失效,银行认定资料异常,现已要求我提前一次性结清60000元贷款,否则将影响个人征信、按违约处理。 事发后我多次与4S店沟通,对方拒不认账、推诿扯皮、拒绝配合重新开票、拒绝承担责任,导致我面临重大经济损失与征信风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要求4S店立即按真实交易重新开具合法有效发票,配合银行完成贷款手续; 2. 因4S店违规操作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征信影响等全部损失由4S店承担; 3. 督促4S店正视问题,尽快妥善处理,保障消费者正常用车与合法权益。 恳请消费保*台协助调解、督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