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台虚假发货且拒不先行赔付
网友保保_ko3nexJ9
处理中
一.事情经过 本人于2026年2月17日在微店*台购买盲盒商品,订单号:84***********79以及84***********15,支付金额:26.8以及107.2共134元。 商家收款后上传虚假物流单号,无任何揽收与物流轨迹,属于虚假发货。 目前商家已失联、跑路、不回复消息,店铺状态异常。 我多次联系微店客服要求处理,*台均以“需联系商家”为由推诿、拒不介入、拒不履行先行赔付义务。 二.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网络交易*台明知或应知商家侵权未采取措施,承担连带责任;无法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2. 《电子商务法》第58条:*台应当建立保证金等担保制度,商家跑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台依法先行赔付。 三、投诉诉求 1 . 责令微店*台先行赔付,全额退款134元; 2. 查处*台监管失职、纵容虚假发货、商家跑路的行为; 3. 督促*台依法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