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出行司机拒还遗失物且*台不作为
网友保保_epOSQEt5
我于 2026年3月6号通过曹操出行*台下单乘坐快车(车牌号:陕ADL7320订单时间约为 22:30至 23:07,下车后我发现随身携带的双肩包遗落在车辆后排,内含笔记本电脑一台。 发现遗失后,我立即通过*台联系司机(第一通电话在23:22分接通)。司机:1. 拒不配合:司机在接到*台或我的询问时,矢口否认看到任何物品, 2. 回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司机作为承运人,有义务检查并保管车内遗留物。 随后我求助曹操出行*台,*台的处理方式令人失望: 1. 程序空转: *台仅进行了例行询问(询问司机后得到“没看到”的回复即终止),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措施,如核实车辆行驶轨迹、联系后续乘客、调取车内录音/录像设备(如有)等,建议报警处理。 我随后进行了报警处理,警察联系客服后,提供警官证等证件调取监控视频。客服3月7日下午14:17给我回电话明确包落在车上,视频将走OA流程后发送给警方。但截至目前事件发生已超过60小时,警方仍未收到监控视频,难以进行下一步动作,帮助我进行失物找回。期间我多次致电客服,客服始终以“将推送专员,催促办理”或“将尽快跟进”等话术为由拖延,未履行*台应尽的协助查找义务。*台拖延发送相关证据视频,对我的失物找回造成了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的诉求: 1.保持沟通, 希望*台能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与我联系,而不是我只能单方面反复拨打客服电话,无效沟通,直至失物找回。2.要求*台履职: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台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我要求曹操出行立即通过调取车辆行车轨迹、联系该时段后续订单乘客、查询车内录音/录像等方式,主动查找遗失物品,并对司机做出适当的约束如停止派单,进行配合寻找,而不是被动等待司机承认。 3. 责任追究:如果因*台拖延不作为导致我无法找回物品,我要求*台对司机的侵占行为承担管理失职的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