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程提钱游强制搭售会员及砍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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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投诉材料(专业版·可直接提交) 投诉人:谢发波联系电话:177****1608身份证号:500234*********234 被投诉单位:同程提钱游(同程数科/同程金融) 投诉事项:强制搭售会员、变相砍头息、违规放贷、利率严重超标 一、违规事实 本人在同程提钱游*台借款,遭遇两种违规放贷模式: 1. 现金借款强制捆绑会员 借款额度1000元,*台以不开通216元会员不予放款为条件,会员费不予退还,属于强制搭售、变相砍头息,侵害自主选择权与公*交易权。 2. 提货卡模式变相高利贷 *台以“提货卡/购物卡回收”名义放贷,额度2500元,要求购买*台虚拟卡后回收,实际到手仅1700元,借款期限1个月,却要求还款2700元。 以虚拟商品买卖为幌子,预先扣除费用,属于典型砍头息,实际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涉嫌违规放贷、套路贷。 二、违法依据 1.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当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 *金融监管规定:禁止强制搭售会员、保险、服务包等作为放款条件;禁止以商品回购、债权转让等方式变相开展现金贷、收取砍头息。 3.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4倍,该*台利率严重超标,属于高利贷。 三、投诉请求 1. 依法查处同程提钱游强制搭售会员、收取砍头息、违规放贷等违法行为; 2. 认定违规费用无效,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本金与合法利息,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3. 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会员费216元及超额高息; 4. 督促*台停止暴力催收、骚扰通讯录等行为,保护投诉人人身与信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