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洋保险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导致客户钱财受损,生活无法继续。

网友保保_cuVj5IHf

处理中

本人与2018年3月14日在保险经理“朱凤琴”的诱导下为孩子购买了两份保险(太*洋寿险金佑人生B款2017版,保单号为:420081802047769/42***********61),在购买保险时我明确要求对方提供纸式保险合同,对方拿了一个*板说需要签订电子合同(纸式合同在电子合同签完后给我打出来给我,到目前位置没有见),在“朱”给我讲解保险条款时,我明确表示,我是为了将来孩子上大学结婚可以用的到需要能够把钱取出来的保险,保险经理“朱”也明确表示将来以后完全可以把钱拿出来,还说这个保险就是为了有这样需求的家庭定做的(朱为了卖我保险打各种人情牌,三番五次的打电话上门)。在购买保险一年多后,由于保险员离职更换新的保险员,我询问后才知道,“朱”向我推销的保险时终身无法取出的,要想取出本金需要在102年后才能取出或者孩子去世留给下一代,如果要提前取出只能取出极小一部分。在得知这个情况后我就开始投诉,在长达6-7年的投诉过程中太*洋保险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有我发现合同上业务员的名字根本就不是当时给我介绍保险的人。作为消费者,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40W的金额是非常巨大的,现在出现问题太*洋保险公司推脱不退钱。其实我门的诉求很简单把我们的钱还给我们就行,我们没有过多的要求。同时也希望有跟我买的同一款保险的受害者能一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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