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洋保险拒提供车险代赔服务
我购买车险,出险后不给我进行代为赔偿服务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太*洋保险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导致客户钱财受损,生活无法继续。
本人与2018年3月14日在保险经理“朱凤琴”的诱导下为孩子购买了两份保险(太*洋寿险金佑人生B款2017版,保单号为:420081802047769/42***********61),在购买保险时我明确要求对方提供纸式保险合同,对方拿了一个*板说需要签订电子合同(纸式合同在电子合同签完后给我打出来给我,到目前位置没有见),在“朱”给我讲解保险条款时,我明确表示,我是为了将来孩子上大学结婚可以用的到需要能够把钱取出来的保险,保险经理“朱”也明确表示将来以后完全可以把钱拿出来,还说这个保险就是为了有这样需求的家庭定做的(朱为了卖我保险打各种人情牌,三番五次的打电话上门)。在购买保险一年多后,由于保险员离职更换新的保险员,我询问后才知道,“朱”向我推销的保险时终身无法取出的,要想取出本金需要在102年后才能取出或者孩子去世留给下一代,如果要提前取出只能取出极小一部分。在得知这个情况后我就开始投诉,在长达6-7年的投诉过程中太*洋保险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有我发现合同上业务员的名字根本就不是当时给我介绍保险的人。作为消费者,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40W的金额是非常巨大的,现在出现问题太*洋保险公司推脱不退钱。其实我门的诉求很简单把我们的钱还给我们就行,我们没有过多的要求。同时也希望有跟我买的同一款保险的受害者能一起维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太*洋保险违规拒赔团体医疗险
您好,我要投诉【太*洋保险】违规拒赔团体医疗保险。
本人是【北京和睦家医院】统一投保的团体医疗险被保险人,属于连续续保人员。保险条款明确约定:转保视作续保,完全按照上年度方案保障。
我19年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并进行手术治疗。上一年度甲状腺相关检查费用正常理赔,但今年同一保单、同一保险公司,在未告知、未重新核保、未取得我书面确认的情况下,以“既往症”“去年审核不严”为由,单方面拒绝报销甲状腺相关检查费用。
该行为违反合同约定、违背诚信原则,将保险公司自身审核过错转嫁给被保险人,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现请求相关部门督促保险公司:
按合同及上年度保障标准,正常报销甲状腺相关检查费用,并且本次申请报销的为术后常规检查,属于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符合合同保障范围。
我的信息:
姓名:李鑫
身份证号:230521*********527
联系电话:131****3414
保险公司:太*洋保险
保单年度:2026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未履行合同、拒绝理赔
处理中
太*洋保险诱*老人买保险并隐瞒本金损失
太*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人员通过免费给老人体检诱*老人购买保险(太保长相伴(传世2024)终身寿险),以高利息哄*手段(承诺每年2.5%以上利息)让老人按照业务人员的话术进行录像以应对监管部门检查。该保险每年缴纳3万,价值本金却只有7千多,剩余2万3千元均不知去向,业务人员在销售时对本金损失只字不提,缴纳费用后再给合同,合同中写的内容缴费之前无法看到。等看到合同后再退保,却被该公司业务人员威胁说:有合同条款要求,如果退保将损失70%本金。诉求:退回本金,终止合同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太*洋保险退保扣费且退款不及时
3.15购买太*洋江城安心保,三份保单每份188,交了后发现不是自己要的基础版本,准备退保系统提示必须保单生成才能退保,后面电话95500客服解决不了,被拖延等待2天后提示每份保单要扣除48元保费,损失144元保费,我还是坚持退保,点击退费后直到今天3.20五天时间,江城安心宝微信小程序系统显示退保成功,钱款根本没有到账, 投诉太*洋保险公司霸王条款黑客户钱,188元产品因为他们保险自己系统原因导致客户不能及时点击退保,被拖延2天时间居然扣48元费用,到目前一直剩余款项也没有退回返现,申请相关部门查询核实,谢谢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太*洋保险拖延办理保险过户
本人刁元涛购买了了一辆奥迪车!保险由太*洋保险公司承保!要求保险过户到我名下!资料给保险公司业务员后迟迟没有办理!打太*洋公司电话几次也没有办理下来!要求尽快帮忙办理保险过户!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太*洋保险拒赔孩子事故精神赔偿
孩子在事故中受刺激 时候检查有应激性反应 保险公司拒绝精神赔偿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拒绝理赔
处理中
太*洋保险未及时通知缴费致保单失效
因保单没有及时通知缴费。过了2个月失效后,后期才来通知,要给老保单重新算观察期。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太*洋保险频繁骚扰并口头承诺与合同不符,诉求退保赔偿道歉
大概在2014年,保险公司为了推销保险,几乎天天来我家找我。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保险条款、专业名词根本不懂,也从来没想过要买。但是保险公司反复上门,软磨硬泡,说的话非常“中听”,让人难以拒绝。我当时信任太*洋保险公司的品牌,就在对保险产品没有任何真实、全面了解的情况下,迷迷糊糊地买了2份保险,保单号是08***********60、08***********10。
整个销售过程,当时为了促成我购买,尤其是提到一份涉及我女儿的保障时,明确地、反复地向我口头承诺:“这笔钱等到孩子18周岁时,就能把本金取出来。” 正是这个“18岁可取本金”的关键承诺,让我觉得这像是一笔给孩子的储蓄或教育金,我才最终动了心。然而,最*我因为家里有事,仔细询问公司客服和现在的服务人员,才被告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钱要等到60岁才能取!这完全颠覆了当初购买时对我的承诺。从“18岁”到“60岁”,中间隔了四十多年,这难道不是天壤之别吗?如果当初就知道要锁定到60岁,我绝对不会购买!这分明就是保险公司用虚假的、诱人的承诺*我签字。
保险公司频繁上门,其行为已经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让我在不堪其扰和顾及情面的复杂心态下做出了非理性的决定。保险公司的这种营销方式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和约束,导致我被诱导消费。
综上所述,我认为中国太*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金佑人生”保险产品时,没有如实、清晰地向我说清楚产品的关键条款,反而做出了与合同内容严重不符的虚假承诺,进行误导性宣传。这严重侵害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由于他们的不实说明,导致这笔钱要被套牢几十年,完全违背了我当初为孩子存钱、短期规划的初衷,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要求太*洋保险退还保费36000元
本人投诉太*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老来福年金保险”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严重侵害了我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导致我在非真实意愿下购买了此保险,现要求退还所缴保费。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1.销售过程存在严重误导,未尽明确说明义务。我于多年前(具体年份不记得了,是业务员上门推销的)通过太*洋人寿业务员购买了此保险。整个销售过程中,业务员(姓名不详,因时间久远已无联系)只片面、夸大宣传了保险的“好处”,如将其包装成“高息存款”,强调收益,诱导我误以为这是一款高回报的理财产品或储蓄替代品。而对于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特别是现金价值、提前退保的巨大损失、分红的不确定性、资金取用不灵活等关键不利条款,业务员完全没有进行任何解释和提示。保险合同本身厚达数十页,专业术语繁多,没有业务员的专业解释,我根本不可能看懂,也无法理解其真实内容和潜在风险。业务员的这种销售行为,直接导致我在完全不清楚保险产品本质的情况下做出了购买决定。
2.未尽重要事项告知义务,剥夺消费者知情权。业务员在销售时从未向我告知“犹豫期”这一重要权利,导致我错失了在法定期限内无损失退保的机会。同时,对于保险合同的关键信息,如保障范围、免责条款、退保损失计算方式等,业务员也未做任何说明。整个过程只是催促我签字,使得整个购买行为流于形式,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被严重侵犯。
3.销售承诺与合同实际严重不符,存在虚假宣传。业务员当时宣传该产品“利息非常高”、“就当存钱”,给了我极高的收益预期。但实际情况是,该产品不仅收益远未达到当时承诺的水*,而且资金流动性极差,用钱时无法像存款一样自由支取,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经济压力。这种以不实承诺诱导购买的行为,属于典型的销售欺诈。
4.保险公司回访流于形式,未能起到纠错作用。购买后,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只是走过场,简单地确认是否为本人购买,并未就合同的核心条款、风险,特别是现金价值损失、分红不确定性等内容进行任何有效提示和解释。如果我当时能通过回访真正了解产品的不利之处,我绝不会购买这份根本不适合自己的保险。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