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洋保险未经同意代投三份人身险
金佑人生2017A(保单号:080081****6)交了8年共计24060元,金佑人生2014B(保单号:080081****3)交了9年共计30384元,金佑人生2014B(保单号:080081****4)交了9年共计30384元,此三份人身保险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不知情情况下投保,并且都含有身故、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以*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贵司业务人员从未向本人提供此三份的保险合同。本人从2025年12月底多次和太*洋保险公司协商沟通,至今没有给做出合理处理。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太*洋保险交通事故理赔拖延侵害财产权
我于2021年6月在广州思皓品牌购买了一辆suV思皓X8尊贵版6座,在2026年1月21日在高速默东南方向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前面几乎变形移位,联系保险公司至2026年1月24日未处理,侵害了我的财产权益,我的诉求是升级备案处理事情,尽快给到我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谢谢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拒绝理赔、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太*洋保险拒赔并解约涉嫌违约
我妈妈于2025年10月在中国太*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乐享百万医疗H2019”,投保时,我妈妈已将“因子宫肌瘤(含癌前病变)行子宫切除术”的完整原始病历资料,亲手交付给该公司业务员赵淑红(工号:JINSW193),已尽到法律规定的全部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经审核后承保并签发保单。
2025年底,宋春美不幸确诊胃癌(恶性肿瘤-重度),并开始治疗。在依约申请理赔过程中,该公司不仅不履行合同,反而单方面通知,以我妈妈“未如实告知”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这完全是为了掩盖该公司业务员或内部核保流程的自身过失,将公司内部管理风险转嫁给已患重疾的消费者,性质极其恶劣。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未履行合同、拒绝理赔
处理中
太*洋保险理赔拖延服务差
车出事故,太*洋客服不抓紧处理,一直托着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拒绝理赔、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太*洋保险拖延理赔致车辆无法维修
我的车粤B1M20U,于2025.12.17号在深圳被追尾,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案号 C440302VEH25200446, 我要求维修好恢复到被撞前状态。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依然停在停车场,没有维修,联系对方 太*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当时联系的理赔人员,也不回复了玩消失!
打了他们总部电话95500很多次,都是说让等通知,就没人联系我了。
我车被撞坏对方全责,按法律维修到被撞前状态,是我的基本权益,太*洋保险公司恶意拖延不给维修,已经推了一个月,严重影响我提车工作和生活,我要求彻查此事三天内必须开始维修,并要求赔偿我们维权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拒绝理赔、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太*洋保险理赔超期未答复
我们2025年11底发生的理赔事件,到现在没有答复赔偿,做事情要有时间理念,不能拖拉无期限。要求立即解决。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太*洋保险拒赔手术保险致逝者未获理赔
我自2025年7月17买了份手术保险,人于2025年7月25日,人过世了,现在不理赔,
投诉问题
理赔纠纷、未履行合同、拒绝理赔
处理中
太*洋保险退保不退款不合理
在太*洋5年前买个保险叫安享百万,现在想退保,他们一分钱不给退?说是消费型的,在这5年里从未出过险,我感觉不合理,请问我还怎么办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处理中
业务员虚假承诺收益请求终止合同退费
本人窦如英现投诉中国太*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及其业务员韩风兰、韩兵存在严重销售误导行为,要求对保单号030081****6、030081****5进行全额退保处理。
一、投诉人基本信息
• 投诉人:窦如英
• 身份证号:12****197****0502X
• 联系电话:197****0502
•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四道沟村二区79号
• 被投诉机构:中国太*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相关业务员:韩风兰(第一份保单)、韩兵(第二份保单)
二、保单基本信息
1. 保单号:030081****6、030081****5
2. 保险产品:太*洋保险产品(具体产品名称待核实)
3. 投保时间:2013年
4. 缴费金额:已缴纳保费10万元
5. 缴费方式:年交,已缴满10年
6. 被保人:窦如英本人及子女(母子关系)
三、投诉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13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太*洋保险业务员韩风兰、韩兵,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下严重误导行为:
(一)虚假承诺收益与返还条款
业务员明确承诺"存够10年就能取多给一年的钱",并口头承诺"有病治病,没病就当存钱"。基于此承诺,本人缴纳保费10万元。然而,2023年缴满10年后要求取款时,业务员却改口称"不能取了,当存钱了,有大病保病",与当初承诺完全不符。
(二)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
1. 未告知现金价值:业务员从未说明退保只能按现金价值计算,导致本人误以为10年后可全额取出本金
2. 未告知犹豫期:销售过程中未说明犹豫期及退保权利
3. 未告知保险条款:未提供完整保险条款说明,未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说明
(三)夸大保险范围
业务员将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进行不当对比,承诺"什么病都能保",夸大保险保障范围,误导本人购买。
(四)诱导接听回访电话
业务员在投保后教本人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进一步掩盖销售误导事实。
四、投诉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本人现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全额退保:要求太*洋保险退还已缴纳的全部保费10万元。2. 赔偿损失:要求赔偿因销售误导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3. 调查处理:请求监管部门对太*洋保险天津分公司及相关业务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太*洋保险十年未兑付分红及现金
交完好多年了,都有十年多了,我的现金和分红什么时候能给我?憔悴,但眼神中的坚毅却从未改变,经过谨慎的身份。交完11年了。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