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钱包涉嫌高利贷及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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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一名普通市民,现就深圳小花钱包*台(运营主体:小花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252)存在的涉嫌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6%、违规收取高额息费及暴力扣费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正式向贵局进行行政投诉与反映,请求贵局依法介入调查,督促*台整改并退费。 一、 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 *台名称: 小花钱包 - 企业全称: 小花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252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2201 - 法定代表人: 罗向阳 二、 违规事实与具体证据 本人自 2024年3月起在该*台办理借款业务,经严格核算自身所有交易流水,发现该*台存在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1. 实际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高达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当前一年期LPR(3.45%)计算,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为 14.8%(即LPR的4倍)。 经本人逐笔精确核算(IRR内部收益率): - 已结清业务(共10笔): 总借款本金 69,200.00 元,累计实际还款总额 80,228.61 元。虽然表面息费为11,028.61元,但因网贷均为分期还款模式,真实年化利率实际约为 32%~34%。 - 未结清业务(共6笔): 剩余借款本金 31,500.00 元,已还款金额 18,985.20 元,其中已支付额外费用 8,449.89 元。经核算,真实年化利率实际约为 33%~36%。 结论: 该*台实际综合年化利率普遍接*甚至达到36%,属于严重的高利贷行为,远超出*法律保护的上限。 2. 超额收取息费,已支付部分应予退还: - 已结清部分: 按法定14.8%上限核算,应付合法利息约 4,830.93 元,实际多收费用 6,197.68 元。 - 未结清部分: 已支付额外费用 8,449.89 元,按法定利率核算应付利息仅 2,205.00 元,多收费用 6,244.89 元。 - 合计: 本人已被违规收取费用共计 12,442.57 元。 3. 免除未还无效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