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福新邨物业装修期重复收取公共清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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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投诉事由: 物业管理处在我家装修期间,强行收取本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的“公共区域清洁费”,涉嫌重复收费、乱收费。 事实与理由: 缴费事实: 本人作为小区业主,长期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从未拖欠。 费用包含范围明确: 根据物业管理处提供的《物业服务协议》及日常公示,物业管理费明确包含了“公共区域(如楼道、电梯、小区道路等)的日常清洁与维护”项目。 不合理收费要求: *期,因房屋进行装修,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要求我额外缴纳“公共区域清洁费”,标准为15元/日。其理由是装修期间可能产生公共区域污染。 收费性质不合理: 我认为此项收费极不合理: 属于重复收费: 公共区域清洁本就是物业管理费涵盖的基本服务内容。装修期间,物业确有责任加强清洁频次与管理,但这属于其合同义务范围内的履约成本调整,不应转嫁为针对特定业主的额外收费。 缺乏依据: 物业管理处未能提供任何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小区《管理规约》中关于此项收费的合法有效依据。 加重业主负担: 每日15元的费用,对于短则数周、长则数月的装修期而言,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支出,加重了业主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