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昌众鼎贷款砍头息及高利贷问题
网友保保_s6DsJS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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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恒昌众鼎 我于2023年10月在贵司办理的车辆贷款,合同金额39900元,但实际到账仅37905元(扣除回点1995元)。根据*法律规定,砍头息无效,本金应按实际到手37905元计算。 目前贵司要求我36期总还款高达65325元,综合年化利率远超*规定的司法保护上限(LPR4倍),属于高利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