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昌众鼎车辆抵押变售后回租,涉嫌高利贷与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hUyH8a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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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10月份急需用钱,向恒昌众鼎融租做了车辆抵押,贷款41700元。后发现*台以车辆抵押贷款名义放款,实为车辆售后回租形式签订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对于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如高额违约金、高额服务费)的条款,提供方必须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如果他们只是让你签字,没有对这些关键条款进行加粗、标红或口头解释,我可以主张这些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2、根据当时放款对接人所述满6个月可提前结清贷款,先已还满6个月,还款金额13213.38元。现联系*台还需要再还34807.76元。用六个月利息需要还到6321.14元。这个综合资金成本算下来年化超过25%了,这属于高利贷范畴。我的诉求是本金结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