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程消费金融违规收取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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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10月26日在分期乐*台申请借款3000元,放款机构为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其综合年化利率超过法定保护上限,具体情况如下:1.首月还款 545.23元,剩余5个月每月还款542.83元,总还款 3259.38元,利息为259.38元。2.经测算,该笔贷款的真实年化利率约29.08%。远超24%法定上限,违规收取超额利息共计45.92元。3.该笔订单已于2025年4月26日结清,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违规高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请退还超额利息45.9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