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司机强行加收搬运及高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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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3月28日通过佛山商家“新润成陶瓷(6号仓库)”订购瓷砖,商家通过货拉拉*台下单发货,收货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深铁熙府2单元2308,收件人为王小姐,联系电话135****3464。本人作为实际消费者,承担了全部运输及搬运费用。 发货前,商家与货拉拉司机约定运费200元、搬运费130元,合计330元。然而,当晚货物送达后,司机临时提出加收20元搬运费及106元高速费,共计126元,并以拒绝卸货、搬运相要挟。迫于无奈,本人只得当场答应其要求,并实际支付了超出约定费用的款项。 事后,本人通过货拉拉*台反映情况,要求退还多收的126元,但*台以“双方协商一致”为由消极处理,拒绝退款。本人认为,司机利用卸货环节的实际控制权,在本人处于弱势、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强行加价,属于典型的强迫交易行为,*台作为服务提供方,未尽到管理责任,反而以“协商”为由推卸责任。 现向贵*台投诉,要求货拉拉*台退还多收的126元费用,并对司机及*台相关行为作出处理。请予以核实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